男子用女友微信聊天,诈骗女子表哥被行拘

MC洋洋拍客 2020-03-18 15:00:35

盐城市滨海县一名男子在和女友同居期间,利用女友的微信和女友的表哥聊天,在4天时间内骗取4500元。前天(16日),这名男子被滨海警方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

3月12日09时许,滨海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群众李先生的报警称:“顾某冒用其表妹王某的微信于2019年7月10日至7月17日骗得其4500元钱”。八滩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处警并走访调查,经过民警的详细调查,事情的原委浮出了水面。

原来,2019年嫌疑人顾某和李先生的表妹王某在外地打工期间相识,并谈起了恋爱,一起生活期间,顾某经常使用女友手机,对其亲戚朋友都很清楚。当年7月,顾某因为经济拮据,便想到了上女友的微信冒用女友向其表哥李某借钱,李某心想表妹在外打工也不容易,便很爽快的都予以帮助了。第一次,顾某冒充女友向李某借款500元,李某通过微信转帐到表妹王某帐号后,顾某迅速将钱转到了自己的微信账户上。自此之后的半个月内,顾某又先后3次编造各种理由向李某借钱,共借4500元。

2019年底,李某因生活所需要求表妹王某还钱,表妹王某一头雾水,然后李某就将转账截图发给王某,王某感到莫名其妙,自己从未向表哥借钱这截屏又是怎么回事?于是想到顾某经常会使用自己的手机,便向顾某提出疑问,顾某见瞒不过去了,才承认确实是自己所为。

情况弄清楚后,王某叫顾某还钱给表哥李某,但是顾某就是不肯还,后李某亦多次找到顾某要钱,顾某也是不肯给,在双方朋友的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李某选择了报警。3月16日,警方将顾某抓获,他对自己的违法之事供认不讳,因他的涉案金额未达到追诉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对某转行政处罚,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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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媒体人,做政治的明白人,做发展的开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