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女装的“失足女”:道德约束下的黑暗交易

神秘的知识局 2022-03-18 15:38:21

“男扮女装”的小伙多次为男性提供不正当的服务,屡屡得手竟从未被“嫖客”识破。

最近金华警方就抓获了一位穿着女性内衣,头戴假发得“失足女”,只是“她”竟然是男儿身。据这位“失足女”说“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刺激”。当“嫖客”知道自己的“第一次”竟然给了一个陌生的男性,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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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大电视剧、电影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为了行走江湖方便女人会“女扮男装”,因为扮得实在是太像男人了,所以很多男人们是根本看不出来的。

我们也看过一些“男扮女装”的反串歌手,比如李玉刚老师,他的那首《新贵妃醉酒》将民歌、时尚、舞蹈给结合出了一种新的艺术高度,让人无论是在听觉上还是视觉上都有一种梦幻般的享受。

所以有些男性在利益的驱使下,也希望通过“女扮男装”的方式来演绎属于他自己的“非法艺术”——失身于男性!

这样想都不敢想,一想都会浑身难受的画面竟然是真真切切发生的事,而且还不是个例。最近几年经常能在新闻上看到相关的报道。

一:2018年梅州市梅江区警方在梅城东山大道某出租屋内破获一宗卖淫嫖娼案件

屋内的“失足女”是由男性李某某装扮的。李某某有性感的假睫毛,还将自己的双唇涂上了鲜艳的口红,一袭长发飘飘,从外表上真的很难看出来“她”是位男性!

据他介绍,由于婚后压力大,家庭的经济负担也重,就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赚钱。39岁的嫖客廖某某知道眼前的这位“失足女”是男性后,当场就吐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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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查获一起因抢劫“失足女”的案件

这个失足女赵某也是“男扮女装”,在和嫖客廖某谈好150元嫖资后就准备在出租屋内从事不法交易。

廖某在这期间惊人地发现眼前的这位女性原来是个妥妥的男人,不但拒不支付嫖资而且还怒火攻心的他持刀将赵某划伤,还实施了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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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观念中从事这种违法服务行业的人基本上还是女性,所以我们经常说“失足女”就是这个意思,像这种男性冒充女性的“失足男”情况还真是超出了我们的预料。

三:2020年广西百色警方查获的一起男扮女装的卖淫嫖娼案

一位浓妆艳抹,性感妖娆的“红衣女性”在月黑风高的夜晚站在路边向行人招手,一名骑车路过的邓某被对方火辣的身材所吸引并攀谈了起来,随后被我们火眼金睛的人民警察给迅速抓捕了。

邓某知道这个戴着假发身材较好的人“红衣女子”是男人后,直接瘫痪坐在地上,还险些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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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在这一桩桩真实的案例背后也隐藏着太多的问题,这里我想为大家深度剖析一下。

一:为什么会有男扮女装的“失足女”

某些好吃懒作的男人一心想着“赚快钱”、“赚舒服钱”,所以他们就会想到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躺赚模式”。

某些男人可能确实有一定程度上的“心理扭曲”,就像金华警方抓获的那个“失足女”一样,目的是“为了刺激”。

无论是想赚钱也好,还是单纯为了刺激也罢,像这种丝毫不讲人与人之间信任的不道德做法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男扮女装卖淫违法吗

很多人都认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有规定,“卖淫”的只能是女性,嫖娼的只能是“男性”,对于这种男扮女装的男人从事卖淫服务不违法。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无论是异性之间还是同性之间存在这种性交易都是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所以奉劝某些男人不要利用这样的方式来钻法律的空子!

更不要说通过这种不道德的手法来“赚快钱”和“舒服钱”!

三:卖淫嫖娼怎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卖淫、嫖娼的,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情节较轻”的形式?那是由我们警察叔叔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的,不是你、我说了算的。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从事这种不法行为还有可能要通知家属哦!

每个人都应该洁身自爱,提高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不要被“安能辨我是雌雄”的人所迷惑,更不要贪图一时的刺激而影响家庭、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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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一张扉页

一张扉页

3
2022-03-19 08:11

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勒[捂眼睛]

心香一柱

心香一柱

3
2022-03-18 18:26

这个世界太疯狂

用户10xxx67

用户10xxx67

2
2022-03-19 06:47

色即是空,你玩的不是女性,而是皮囊。

绿林好汉 回复 03-19 15:42
女性的皮囊是什么

地狱使者

地狱使者

2
2022-03-18 18:54

进门之前不看看进对门了吗?

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

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

2022-03-18 18:37

卧槽哈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