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上个班出租屋变灵堂,女租客一怒之下将房东告上法庭索赔4万

孙逸风清聊呢 2025-01-14 10:43:50

王女士下班回租屋,惊见变灵堂且有棺材。房东称这是“当地风俗”,需停灵数日。王女士不解,此事属工作日常,房东行为是否违约?

2024年初,王女士在上海松江区租房居住时,上班路上接到房东李阿姨女儿的电话。

王小姐,请你这几日入住宾馆,以便我们使用你的房间处理一些事务。

王女士面露困惑,问道:“具体是什么事情?”

我奶奶逝世后,依家乡习俗,需在屋内设置灵堂,停放遗体数日。

王女士被突来消息震惊,急返住处,发现房间变灵堂,中央置老人棺椁,四周亲属吊唁。

房东女儿的电话实为通知非商量,王女士大惊,急拾随身物品逃离,暂居附近宾馆。

王女士因此事心生阴影,难以安居。"此房难住,夜不能寐,心存恐惧。"深思后,她决定诉诸法律,维护权益,将房东李阿姨告上法庭。

在起诉文件中,王女士明确提出要求,内容涵盖其诉求要点,表述清晰且逻辑严密,用词精准无误,严格遵循了法律文书的规范。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需返还押金、预付租金,并赔付违约金、误工费、住宿费及精神损失费,总计索赔金额超过4万元。

面对起诉,房东李阿姨坚称未违约:老人生前住所按风俗需停灵数日,已提前告知并愿补偿住宿费用,望获理解。

环保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自然生态的平衡,还直接影响人类生存质量。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行动,共同守护地球家园。

法律分析:对事件进行法律解读,明确相关法律规定,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款的关联,确保分析逻辑清晰,用词准确,全面呈现法律判断。

本案核心争议为房东是否违约。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租赁期间有权占有使用租赁物。房东未经同意擅自改房屋用途,侵犯了承租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要求出租人依约交付租赁物,并确保租赁期内其符合约定用途,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

将居住用房改作灵堂,超出正常居住用途,影响承租人生活及心理。风俗习惯不得凌驾法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房东李阿姨需退还押金、多余租金,并赔偿王女士8000元,同时当场道歉。双方达成和解,租赁合同随即解除。

对案件的观点:应基于事实与法律进行客观分析,确保逻辑清晰且证据充分,以形成准确合理的法律意见。

网友称:“风俗虽重,不顾租客感受不可取,令人惶恐。”“房东行为过分,造成心理阴影,赔偿8000元尚轻。”“租客权益应保障,此事足以致人惊吓生病。”

关于此事,各位有何见解?请在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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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subian8

subian8

13
2025-01-14 20:37

商铺空出来一天晚上给房东过白喜事这个常见,普通出租房空出来两三天给房东过白喜事这个没见过。

陈建鸿98

陈建鸿98

3
2025-01-14 22:03

要看租房合约,如果合约有提及,租客应无偿配合。。

猫哆哩 回复 01-15 15:03
你真能放屁,你租房合同上要是写当灵堂的事,你还租吗

用户10xxx21 回复 01-15 10:47
谁租房子合约上会写可能要用几天做灵堂?

好无聊来互怼啊

好无聊来互怼啊

3
2025-01-15 16:49

这租的是别墅吗?只有独门独户才能在客厅布灵堂。整套出租了。难道房东自己住的是高层?[笑着哭]

明月

明月

3
2025-01-15 10:58

办理过丧事的房子,谁还敢租?所以不可能有租客会答应这样的合同

孙逸风清聊呢

孙逸风清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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