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与享有盛誉的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在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领域的合作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在这个法治精神日益彰显的时代,教育与实务的深度融合成为推动法律行业创新与发展的重要引擎。
「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在明,创始合伙人闫会东,工会主席、督导律师刘博韬,督导律师张春韬,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杨磊,区域拓展事业部总监孙大博,品牌公关中心总监刘锦,党建办公室主任胡世权,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党委书记管虹,副院长杨健、于艳春、杨雅婷,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刘海安教授,郭志京副教授,以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共同出席了活动。
杨在明主任在发言中强调:“天津大学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法学教育高等学府,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施以及丰富的学术资源,双方合作可谓是强强联手,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习实训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
“我们非常荣幸能与天津大学法学院携手,共同开启这段激动人心的旅程。”「在明律所」创始合伙人闫会东律师深情地说,“作为一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律所,我们深知人才是核心竞争力。天津大学法学院作为法学教育的摇篮,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法律人才。相信通过此次合作,我们能够共享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探索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孙院长也表达了他的期待:“天津大学法学院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扎实法学功底和卓越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与「在明律所」的合作,无疑为我们的学生打开了一扇法律通往实务的大门。相信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我们的学生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的实际运作,为他们未来的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杨在明(左)与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右)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在明律所」与天津大学法学院的深度合作将开启校律合作新篇章,势必将通过一系列举措,实现人才培养质的飞跃,赋能未来法律人。
双方的战略合作新模式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行业的紧密结合,双方共同研究法律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在明律所」将利用其广泛的行业资源和人脉,为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提供参观、实习和就业机会,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行业的运作规则和职业发展路径,培养更多适应行业发展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同时,双方将共建课程体系,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和在明律师团队将通过交流合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提升教学质量和法律服务水平,共同研发贴合行业需求的特色课程,定期邀请「在明律所」创始人杨在明及律所精英律师走进校园,分享实战经验,法学院的专家、教师也将定期走进律所,参与案例研讨,促进教学内容与行业动态的紧密贴合。
△「在明律所」参会领导与天津大学法学院相关领导现场合影留念
2022年,「在明律所」设立了“在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旨在通过打造这一内部平台,灵活调整发展策略、有效实现了律师业务的精细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和高效化运营,也为提高委托人服务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根据在明律师的实际业务范围和发展期待空间,专委会特设置了案件质量考核、律师业务培训、疑难案件研讨、模拟法庭、论坛研讨会、对外学术交流、知识管理、公益法律服务、专业书籍出版和普法活动等10个部门。
闫会东律师是「在明律所」的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在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在专委会成立之时,闫会东律师等人就立下了宏大的发展目标:以提升律师理论和业务水平为根本,根据我国行政审判的发展需要,为法治建设贡献一批学者型、专家型、 研究型的律师队伍,为律师参与法治化建设贡献力量。
△“在明行政专业委员会”2024年纳新仪式
下一步,「在明律所」将设立专属实习岗位,为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提供接触到真实的法律案例和实践经验,通过实习实训、参与项目等方式,让学生在资深律师的指导下,亲身体验法律实务操作,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无缝对接。将课堂所学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法律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在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方面,「在明律所」将为法学院学生提供职业发展规划咨询、模拟面试训练等服务,展法律职业发展规划讲座和就业指导活动,助力学生提前了解职业路径,明确发展方向,也为律所储备优秀法律人才搭建桥梁。
校律合作谱新篇,同心聚力育英才。此次,「在明律所」与天津大学法学院的战略合作不仅将带来人才培养、学术与实务融合、资源共享与互补优势、品牌影响力提升、法学教育与行业发展紧密结合、法律服务创新等多方面的好处,还能促进科研合作与成果的转化,双方通过围绕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研究,共同申报科研项目,推动研究成果向法律服务产品转化,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智力支持。
我们坚信在不久的未来,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探索出全新的人才孵化模式,培养出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创法治教育的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