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歉信”到“拘留通知书”,2名司机恩怨的背后,令人深思

无盐已社会 2025-02-28 13:10:41

2025年2月24日,重庆成渝高速上的一起恶意别车事件,再次将“路怒症”推上了风口浪尖。

现年54岁男子廖某,驾驶白色越野车,在成渝高速上,无故减速变道别停女司机颜某驾驶的车辆,并手持红牛罐威胁辱骂颜某。更令人震惊的是,廖某竟是一年前因同样行为写下“道歉信”的惯犯。

从“教育整改”到“刑事拘留”,这一事件暴露了违法者对法律的无视。

2024年3月22日,廖某首次恶意别停女司机颜某的车,被颜某举报后,仅以一封道歉信了结,未承担实质性责任,也因此未受到法律震慑。

这种“低成本违法”的处置方式,也客观上纵容了其侥幸心理。

仅仅过了11个月,廖某在高速公路上再次与女司机颜某相遇,这种“缘分”让廖某分外眼红,以嚣张的姿态故技重施。

从法律角度看,其行为已从单纯的交通违法升级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甚至“寻衅滋事”,最终被刑事拘留的结局,实为罪有应得。

廖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路怒症”。心理学研究显示,路怒症多源于压力宣泄,但其转化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质是对法治底线的漠视。

此次事件中,廖某的“报复性别车”并非偶发,而是蓄意为之——他能清晰记住颜某车牌号,并在11个月之后精准锁定目标。这种“有预谋的冲动”,已超出普通情绪失控范畴,更接近于对法律权威的挑衅。反观网友的评论,也反映了公众对“违法成本过低”的不满情绪。

从“道歉信”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廖某的结局是咎由自取,更是法治进步的缩影。道路交通安全从来不是私愤的宣泄场,而是关乎千万人生命的社会安全的大事。

当每一脚油门都绑定法律责任,每一次变道都纳入技术监管,“路怒”的幽灵方能被真正驱散。正如网友所言:法律不彰,则戾气横行;法治如山,则天下皆安。

2024年3月22日写下道歉信,保证改正,2025年2月24日再犯,现在被刑事拘留,我只能送他2个字:“活该!”

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注:本文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0 阅读:1
无盐已社会

无盐已社会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