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职蔚来遭男同事强奸未遂一事,你怎么还不放出录音笔内容啊

天逸谈国际 2023-03-15 08:49:06

其实我们都被女主的小作文给忽悠了。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你在外面发生这种事,关公司什么关系?

而且嫌疑人当时就被警方带走了。

你不要求警方尽快落实嫌疑人的罪名,跑过来要求公司道歉,这是我很不理解的一件事。

今天,我又看到了这个热搜。

实在是忍不住想要吐槽一下。

“蔚来险遭强奸女员工发声”,其实诉求很简单,光看这个报道其实是对的,受害人要求蔚来就此事给公众道歉,并且希望更多公司能重视起职场性骚扰的问题,提供一个更加安全公平的工作环境。

而且最主要一点,受害人女子在小作文里写了,因为这件事自己未获得公司留用等问题。

“职场性骚扰”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呢?

那么我们看看这件事的时间线吧。

2022年7月底,受害人和男生在蔚来当实习生。

请注意,二人只是实习生,而且其身份还是在校生。

作为一名在校生,在一个公司实习的情况下,并不属于试用期,也更不是正式员工,请问,一个实习生如果在一家公司停留到毕业,难道就一定会入职那家公司吗?

实习生只是公司给学校即将毕业的学子一个实践的机会,除非你极为优秀,公司才会继续留下你。

否则,毕业后,实习期结束,你自然而然就会走人,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也就是说,你作为在校生,在某家公司实习,并非是其正式员工。

再有,2022年8月6日,受害人与男生出去约会。当然是我理解的约会,小作文里称是共同出游。

那么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非工作事由,和蔚来一点关系都扯不上,唯一能扯上的是,你在蔚来实习时,认识了这名同样跟你实习的男生。

而二人共同出游,显然是私下里的事。

私下里,和公司无关系,男生意图侵犯你,你随后报警,警察带走。

那么,我就想问,和职场性骚扰有什么关系,和蔚来有什么关系呢?

2022年8月9日,受害人朝蔚来写了一封诉求,我更理解的是,这份诉求就是对蔚来明晃晃的威胁。

尤其是第二条,利用职务之便,试图对员工实施强奸行为。

我嘞个去,同为实习生,请问对方利用什么职务之便能够对你造成威胁呢?

还有第三条,说男生进入公司流程不合规,希望对公司相关违规人员进行追责,矛头直指HR。

也就是说,对方强奸没强奸她还需要法律定性,目前所传是强奸未遂,她生气归生气,直接将男生称作“强奸犯”,我无话可说。

但二人私下出游,又不是去办公事,何来利用职务之便一说呢?

再者,HR又不是火眼金睛,在实习生进公司时,会看到对方未来会背着公司干什么事吗?

最关键的是,直到今年3月份,时隔几个月后,受害女子才在网上将此事曝光出来。

也就是说,男生已经进去七个月了,而受害人在这七个月的时间里一直在蔚来实习,直到蔚来并没有给她发offer,她便开始和蔚来开撕。

很有心机的一个女生。

她自称自己在蔚来实习期时表现优异,在小作文里表示:

业绩非常突出,所负责的产品为公司创造了巨大价值,甚至年未被李斌(老板)在nio day上亲自展示。

如果她这句话是真实的,那么就是蔚来无人可用,将核心工作交给一个实习生来干。

但是可能吗?

实习期结束,没有拿到公司offer的,无法留在公司继续工作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时隔七个月,没有拿到offer,便将性侵提出来,要求公司道歉,闹得沸沸扬扬,而且隐去时间线,真的觉得此女的目的或许真的不在蔚来道歉这件事上。

尽管我认为,蔚来并不需要道歉。

而且我也支持蔚来不继续录用她的想法,只要是个合格的HR,你会录用这样一个“危险”的实习生吗?

哦,你不录用我,你试试,我手里掌握着录音证据。

试问,是谁在威胁谁呢?

另外再说一件事,实习生制度的核心目的,只是让在校尚未毕业的学生提前进入相关甚至不相关企业了解一下职场环境,因此实习生一般也只是承担基础性工作。

所以实习生的薪酬待遇与企业本身的薪酬待遇是分开的,且不存在必须留用的要求。

也因此,现在对于企业实习生的资格要求也做了更加严格的限制。

正如我开头所讲,是极为优秀的人才。

受害人优不优秀我不知道,反正写小作文的能力挺优秀的。

以职场,强奸,清华学生,20岁出头的女孩,勇敢站出来等字眼,对抗一家公司的确是勇敢的。

但从时间线来看,我不认为蔚来有错。

也许HR的态度真有问题,或者说在没有留用她是处理不妥当,那么就请直接放出录音证据来,而不是一次次在网上上蔚来道歉。

你七个月前与同公司实习生出外游玩,遭受强奸未遂,非工作地点,非工作时间,非工作事由,公司难道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吗?

这需要道哪门子欠,难道公司HR将这个男实习生招来,就是错误的?

那也错的太离谱了。

七个月后,你没有被公司留下,就觉得受到了歧视,那么,你以后在公司里没有升职,没有拿到你想要的薪酬,是不是也因为遭到歧视呢?

这本是一件个人与个人的私事,且其中男生也进去七个月之久,就是因为没有留在公司,出现的闹剧罢了。

从标题的设定就非常的技巧娴熟:

即入职第一个月被强奸未遂,HR却反馈未留用

多么简单明了的因果关系,多么可怜的受害者,多么损害女性权益的HR,如果不把事实了解清楚,读起来肯定一下就充满了对受害人的同情。

想证明小作文真假的方法很简单,既然受害者习惯这么好随时带着录音笔,关键时刻总有录音为证,请把与HR沟通的录音全文放出来,而不要掐头去尾拼凑就好。

这么长时间呢,你怎么还不放出录音笔内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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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逸谈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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