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一种职业,叫法律行业从业人员。
按照《职业分类大典》的定义,律师属于技术人才。
按照百科的解释,律师充当了三个角色: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三,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必须获得国家的认可,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证书,方可算为律师。
按照律师的业务范围,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行政律师,分别对应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另外,还有一类律师,专注于专利,被称为专利律师。
在生产中,当人与人、人与企业或企业与企业产生了纠纷,一般有三种解决方法:诉诸法律、动手、找政府。动手的后果,通常是走向刑事。如果对政府的解决方式不满意,就产生了行政诉讼。
所以,律师这种职业存在的价值,是服务于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
据此,我们有一个假设:律师数量越多的地方,是不是经济体量越高呢?在前一篇,我们分享过各地的律师数量,从数据结果看,基本符合这个趋势。
这一篇,我们细化这种假设,将律师数量与GDP水平结合起来,观察全国不同的地方,每创造一亿GDP,平均拥有的律师数量。
从分布看,每亿元GDP需要的律师人数,与各地经济规模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关联性。
但数据显示,省会城市每创造十亿元GDP拥有的律师人数,要普遍高于非省会城市。
这可能与省会城市拥有更发达的服务业有关,也可能是省会城市同时拥有省级和市级律师资源有关。
具体到不同的城市,大多数城市每十亿元GDP需要的律师人数,在1-4人左右,少数城市在5人甚至10人以上。
在这项指标上,无论是经济发达的江浙地区、珠三角地区,还是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北方地区,不同城市之间的差异并不算大。
或许,我们应该换一个指标,来观察律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比如营商环境与律师数量的分布关系、人均GDP与人均律师的分布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