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听说2025年宅基地政策要大变,有些宅基地会被收回,你知道咋回事吗?”
“老王,这事儿可不小,国家要严查了,咱们得赶紧看看自家宅基地有没有问题。”
随着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农村宅基地的价值越来越重要,国家也明确要在2027年前完成确权登记。
可以说,未来三年是农民处理宅基地的最后机会,错过可能面临更大麻烦,甚至会被村委收回。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7类宅基地将被收回:
第1类,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用地。
第2类,村民异址新建住宅或集中安置后,原宅基地应收回。
第3类,农户消亡且无人继承宅基地上住宅及附属设施。
第4类,继承的住宅坍塌、拆除或鉴定为D级危房,继承人不符合申请条件。
第5类,宅基地批准后两年未开工建设,特殊情况除外。
第6类,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宅基地。
第7类,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然,收回宅基地后,都会有对应的处理办法,不同宅基地,都有不同的补偿或者安置模式。
1,公益建设征收:比如修高速、建水利工程等需要征收宅基地的,必须严格审批并给予补偿。
2,一户一宅原则:收回原宅基地后,必须做好新建或集中安置工作。
3,危房处理:城镇户口子女继承的农村危房不可翻建,但拆迁时可获补偿。
4,违规使用:违规将宅基地用于商业牟利等违规行为,宅基地无偿收回,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不要觉得宅基地确权还很遥远,2023年,农业农村部统计显示,全国约有2000万宗宅基地未完成确权登记。
为此,近期发布的中英《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2027年前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涉及数亿农民。
那么,广大农民朋友们应该如何应对?怎么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损害?甚至从中获取更多的合法利益?
首先,农民朋友们应该及时处理闲置宅基地,避免被收回,如果申请了宅基地后,最好是在两年内开工建设。
其次,城镇户口子女继承的农村房屋,需定期回乡查看并请人维护,防止房屋坍塌后失去宅基地使用权,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原则,避免违规使用宅基地。
最后,及时关注地方政策,积极了解宅基地管理新规,主动参与村务工作,了解相关进程,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加速,农民朋友的权益会得到更好保障,而闲置宅基地的整合利用,又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惠及每一个农民朋友们,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大好事。
因此,我们奉劝大家,如今正是风尖浪口之时,千万不要贪便宜而做违规的事情,否则不但自己要受到严惩,还会连累家人权益受损,一定要切记。
对此,你怎么看?你家的老房子,准备维修还是重建 ?欢迎说出你的想法,我们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