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1日省人民检察院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8起“检察机关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林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吴某某通过电脑程序非法获取大量QQ号码,并在QQ群组中发布广告出售。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吴某某向林某某出售QQ账号6万条,实名认证率为91%,非法获利折合人民币500万余元。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林某某将购买的QQ号码转化为包含姓名、电话、地址等内容的信息,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以招揽买家,其中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5000余条。通过林某某发布的广告,邵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分别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后非法获利。
批捕阶段,检察机关发现林某某有多个下游买家,且其发布犯罪信息的“黄站长”群组存在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非法交易进行推广和提供担保的行为,均涉嫌犯罪,遂向公安机关提出追诉漏犯的继续侦查意见,确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
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检察机关先后以上述5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5万元;判处吴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至505万元不等。
检察机关还查明,2021年开始,梁某某雇牟某某建立“黄站长”聊天群组,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非法交易进行推广并提供担保,非法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2500万余元,已全部追缴。2024年3月,检察机关以梁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提起公诉;因牟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犯,检察机关对其相对不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追诉漏犯,引导侦查取证,并根据涉案人员在犯罪链条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主观恶性、违法所得数额等,对在案人员进行区分处理。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积极关注犯罪行为背后的行业治理漏洞,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协作配合,促进网络平台、相关行业完善内部管控,持续推动源头治理,助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良好环境。(刘友旺)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