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一男子花277万买了套290平房子,交房时,竟发现有108平是地下室,开发商:地下室不是房子吗?

芒果阶梯 2025-01-11 19:41:11

你买房时有没有仔细看过合同?房子的实际面积和你预期的一样吗?

在厦门,一位男子花277万买了套290平的房子,却在交房时发现惊人真相。他的喜悦瞬间变成了愤怒和无奈。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或许会让你对购房有全新的认识。

01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在深圳工作的张先生通过朋友圈看到一则楼盘广告。一套290平米的大户型,优惠后单价1万元,总价290万。对于渴望安居的张先生来说,这无疑是个诱人的机会。

来到售楼处后,销售人员热情洋溢地介绍道:"我们小区位置绝佳,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地铁站、医院、学校都近在咫尺。"张先生被描绘的美好蓝图深深吸引。

销售拿出平面图,指着一处说:"您看,这里还有个宽敞的地下室呢。如果您全款购买,我们还能再优惠13万哦!"张先生心动了,为了这套"理想"的房子,他毅然卖掉了老家的房产,凑齐了277万全款。

签约时,张先生注意到合同中有一条特别约定:"若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相差超过3%,购房者可选择退房,开发商需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这让他更加安心地签下了自己名字。

然而,美梦很快就被现实击碎。2023年8月,张先生满怀期待地来到新房,开门的一刹那却惊呆了。眼前的房子远比想象中小得多,仔细一看,住宅部分只有182平,剩下的108平竟然是一个没有窗户、阴暗潮湿的地下室!

张先生立即找到售楼处理论,要求退房并赔偿。但售楼处经理却振振有词:"当初我们明确告知了房子包含地下室,并未违约。如果您要退房,反而需要向我们支付违约金。"

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最终,张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多收的房款并赔偿违约金。这场看似普通的房产纠纷,即将揭开意想不到的结局。

02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地下室是否应计入房屋建筑面积。根据《物权法》,地下室作为特殊建筑空间,其产权性质与普通住宅存在本质区别。普通住宅通常享有70年产权,而地下室往往只有40-50年的使用权。

一审法院认为,实际住宅面积与合同约定相差37%,远超3%的误差范围,构成根本违约。因此判决开发商返还购房款153万元。然而,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调查发现,108平方米的地下室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房屋产权证只能登记182平方米。同时,购房合同附带的房屋平面图中明确标注了地下室面积,法院认为张先生对此应该知情。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了一个折中的判决:开发商需退还张先生108平方米地下室对应的房款89万元,地下室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张先生仅享有地上182平方米的所有权。

03 案件教训

这起案件给购房者敲响了警钟:签约前务必仔细审查合同细则,特别是关于面积计算的条款。同时,也暴露了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一些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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