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了规范公司的印章管理,维护公司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司印章的使用权限范围和使用人、保管人、审批人的责权,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从而保证印章刻制、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降低运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内部通用印章的刻制、使用与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成员公司的印章管理。
三、印章类型本制度中所涉及印章种类大体可分为行政印章与业务印章两类,行政印章种类明细有:企业法人公章、系统职能部门行政印章等印鉴证明;业务章种类明细有:企业合同专用章、企业财务专用章、企业发票专用章等印鉴证明。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职能部门章等其它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各部门及事业部印章属于内设机构章,按照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及业务范围和工作需要使用,用于办理内部事务、对外处理答复本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内的一般事务及专项事务,不对外行使权力。
按照通常使用的印章、根据各类印章的实际功能来分,主要印章类型如下:
(一)公章
公章系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刻制并备案,对外具有法定效力的公司正式印章。代表公司的法定名称,正式代表公司的权力和职责的印章。
使用范围:代表公司行为,对书面文件、材料内容给予一定形式的认可并承担责任,如承认、发布、证明、担保、授权、权利义务关系承担等。
公司作为市场主体接受政府部门管理、履行相应职责、申请相关权利时按规定提交的资料及证明;公司作为市场主体为保障正常运行办理相关支撑业务时代表公司行为;公司作为市场主体与平等主体之间进行合作、开展业务的权利义务承担文件;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通用规则文件;公司因与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需协助提供的某些证明。(二)法定代表人名章
系刻有法定代表人姓名,代替手写签名,加盖在文件或凭据上以代表公司负责的印章。
使用范围:公司开具的支票;其他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凭证与法律文书。
(三)专用印章
系代表某项专业内容的行使或代表公司部分职能部门或事业部行使部门职能的印章。专用印章分为公司业务类专用章和部门印章。其中,公司业务类专用章为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部门印章为代表公司部分职能部门或事业部行使部门职能的印章,仅限公司内部或公司内部使用的印章。
使用范围:
1.业务类专用章
1.1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对外合作的交易合同及协议。合同专用章采用圆形、直径40cm,刻有‘合同专用章’字样、开户银行信息、银行账号、企业电话、企业地址(与营业执照相符),文字自上而下排列。
1.2财务专用章:往来对帐需财务确认的核对函件;结算、结账证明;涉税报表、资料及相关退税资料;其他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文件材料。财务专用章有方形章和圆形章两种,圆形章同上,方形章,边长2.5cm、文字自上而下自左而右。
1.3发票专用章:购买或开具发票时使用。发票专用章采用椭圆形,4cm*3cm,文字自左而右环绕。
1.4业务专用章:执行日常购销业务时启用的印章。业务专用章采用椭圆形,4cm*3cm,文字自左而右环绕。
2.部门印章
2.1人力行政部印章:包括人力资源章、劳动合同专用章等
人力资源章使用范围:对公用于公司提交到劳动局、社保局、就业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资料,以及提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资料。对私用于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离职证明、薪资证明(收入证明)、工作年限证明(仅适用员工在公司期间的工作年限)、实习鉴定表、人事介绍信等与人事信息相关证明。辅助履行部门职责、实现部门职能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对外招聘合作协议、考勤记录、培训或会议邀请函、旷工通知书、违纪通知书、倡议书等。人力资源章采用椭圆形,4cm*3cm,文字自左而右环绕;
劳动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以及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资料。
四、印章管理印章管理包括印章刻制、印章下发及启用、印章保管授权、印章使用规范、用印检查、印章废止、印章更换、印章遗失处理以及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罚则等。公司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刻制经审核、保管依授权、使用经审批、用印需登记、违规受惩罚,并加强保管人员、用印人员责权意识、规范意识,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
4.1印章刻制
公司各类印章刻制的申请由印章使用管理部门提出,并根据需求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将申请信息、印章的名称、印章用途、样式等进行详细说明。申请上报到法务部审核,经执行董事批准后,方可进行印章的刻制。
审批通过后的《印章刻制申请表》在法务部存档备案,并由法务部开具公司介绍信委托专人到指定机关代表公司执行印章的刻制。印章样式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作。字体应使用宋体字和规范化的简化字,材料选用根据同行业标准和惯例确定。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必须按国家规定在国家法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并履行备案手续,严禁在非法定机构刻制印章。
未经公司执行董事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对私自刻印、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民事、行政责任均由责任人承担,触犯法律规定的,将依法移交相应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印章刻制完毕必须做好印鉴留样工作,并填写《印章留样备案表》进行备案登记。
4.2印章下发及启用
法务部为印章管理部门。各分子公司印章实际保管使用部门为印章使用管理部门,也可称为印章保管部门。
任何印章保管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须在法务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并办理印章书面签收手续,印章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领回印章并转交该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专人签收印章时,须查验印章是否有被使用过的痕迹,若发现有被使用过的痕迹,有权拒签,并应及时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法务部负责人。法务部应及时监督各负责人在《印章刻制申请表》的印章领用备案信息处签字确认(包括执行董事、保管部门最高负责人、保管人、领取人、法务部交付人签字确认),并针对印章下发后的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印章保管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印章管理承诺书》,印章实际保管人签署《印章保管承诺书》。
新印章启用前应由法务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保管部门和使用范围。
4.3印章保管及使用授权
4.3.1印章保管人
印章原则上由保管部门最高负责人保管,即保管部门最高负责人为保管人;部门章的保管人必须为部门最高负责人;其他类型的印章,若某部门保管的印章超过两枚,保管部门最高负责人可按管理制度授权指定的人进行保管,授权专管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对授权专管员的工作负责,与其承担连带责任。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记、监督等多重责任与权力。
4.3.2印章保管人职责
公司所有印章应入柜加锁,妥善保管,随用随取,用毕立即存于原处。节假日应封存印章,严防不测。一旦发现丢失及异常情况,应妥善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法务部负责人(授权专管员保管印章的,第一时间报告部门最高负责人),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并规范用印。防止因印章丢失、被盗用、滥用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必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与公司公章应分部门保管,其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
保管人直接对用印的结果负责,遵循“无单不用印”的原则,用印时必须对符合本制度要求的资料是否已经通过用印审批人批准、复核;检查实际用印资料与批准用印资料是否一致,包括资料名称及份数。对不符合用印条件的资料,保管人有权予以退回;遇有违规用印要求的,保管人在拒绝用印后,有权将情况向法务部负责人直至执行董事汇报(授权专管员保管印章的,首先向保管部门最高负责人汇报)。对留档的《用印审批单》、《合同审核单》保管人应及时进行编号,保证可追溯性。
保管人应严格遵循“按实用印”原则,绝不允许给空白文件和凭证盖章,也不能随意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保管人对所保管的印章,应经常检查,及时清洗,细心保护。
4.3.3印章保管使用授权
根据印章性质,印章保管人保管使用授权如下:
公章的保管人为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或各分子公司最高财务负责人,由执行董事审批使用。公章的保管人以公司执行董事及公司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无相应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保管人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保管人为执行董事授权的专人,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的权力。印章保管人需依据已盖公章的文件或相关负责人审批的用印依据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否则负全部责任。
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为各分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使用审批权力。财务专用章应依据执行董事授权的范围、会计原则、对外结算需要和公司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未在执行董事授权范围内或无公司授权的有权人签字同意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财务专用章,保管人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人为执行董事授权的专人,在执行董事授权范围内使用。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权。合同专用章的启用须凭有法务部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合同审核单》为依据使用。未在执行董事授权范围内或未经法务部负责人签字同意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保管人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各分子公司部门印章:由经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法务部备案的部门负责人保管。保管人对印章具有使用复核权,同时负保管、监督责任。该类印章仅限运用在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相关文件上,不可逾越制度规定使用。
4.3.4特定情况下授权保管人
印章类型
授权保管人
审批人
保管时间
备注
特定情况下授权保管人的规定:
印章保管人岗位空缺或人员处于试用期间,由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其他人员保管,须报法务部备案。印章保管人出差或休假,影响到印章使用时,印章保管人需将印章临时交接给本部门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名章不得指定同一人保管),填写《印章临时保管交接表》,并及时报法务部备案。授权专管员出差或休假,由保管部门最高负责人指定符合要求的其他人为临时保管人。如因交接期间印章出现问题,临时保管人负直接责任,印章保管人负连带责任。印章保管人离职、印章保管人临时变更时,必须办理印章的交接工作,保管人、交接人、监交人(法务部人员担任)必须签字确认。印章保管人如有岗位变动或调离公司时,须交清所保管的印章和《印章使用登记簿》,方准许办理岗位变动或离职手续。印章交接要在第三人监督下进行,并填写《印章保管人离职交接单》,由双方当事人及监督人签字。4.4主要印章使用规范(包括使用范围及使用审批授权)
4.4.1公章使用规范
公章使用事项具体包括:
内部文件,包括各类函件、会议决议、授权书、证件、证书、证照复印件等。报表类文件,包括财务类报表、统计类报表等。由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对需要加盖公章的报表类文件进行审核。
外来文件,包括各类公文、证明、保证书等。包括:合同类文件,各类需要
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备忘录、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等;进出口代理合同;所有对外合同、协议或具有合同成立作用的承诺;涉及本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的正式公文;涉及企业资本结构、对外投资、资产负债、盈利税收等重要财务数据的对外报表、相关资料或评估报告;对外报送的重要工作汇报;涉及本企业重大利益的诉讼、请示、报告、申请、说明、声明、告示;涉及本企业形象的大宗宣传项目;其他需要由执行董事及事业部总经理最终核准的事项。外来文件应当由法务部负责对需要加盖公章的合同类文件进行审核。
各级部门要求报送的常规性业务报告和报表;一般性的宣传资料;对外联系工作事项;银行询征函、验资报告、保函业务及立项申请书等业务活动需使用企业公章的(使用方法及核准权限另行制定操作细则);部门、行业协会、各省市、自治区党政机关发出的重要公函、文件或资料;进出口业务所需报关文件等;需要利用公司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办理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资信证明、企业各种等级资料、授权委托事项、权利义务确认等相关文书;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要以公司名义对有关企业或相关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发出的公函、文件或资料。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章程、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担保书、承诺书等重要法律文件;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各类商事合同等。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事项,如公、检、法、司等机构来我企业查帐后需予盖章确认的、已经公司书面核准对外申请办理的工作事项需使用公章的,由公司统一授权后经相关职能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签名即可用印。
使用审批授权:
执行董事及法务部负责审核与本企业业务经营活动有重大关联、涉及本企业重大利益或政策性问题、企业形象问题的公章使用事项。
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所持有的企业公章用途范围只限办理日常的常规证明活动,未经授权不得私自承办对外融资信贷、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所持有的企业公章所承办的对外证明活动中,凡涉及金额价值单笔或累计当月金额价值总额超过审批权限的,须事先书面申请报经公司批准(具体审批权限另见授权文件)。
在接待政府工商、物价、质监等执法部门,以及法院、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方要求提供材料并加盖公章的,在盖章前必须通过执行董事及法务部负责人审核。
应有关个人、单位或国家机关的要求,公司需对外提供证明、情况说明等文件时,在文件盖章前,应通过执行董事及法务部负责人审核。
4.4.2法定代表人名章使用规范
法定代表人名章主要在银行预留印鉴、现金收讫和付讫、转账结算时使用。某些合同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文件需要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涉及办理银行业务、支付款项等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的,须凭财务经理或执行董事签批的《用印审批单》方可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已盖好公章的文件资料,需要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可直接盖章。盖好法定代表人名章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保管人应在相应审批单上注明法定代表人名章已盖的标志,防止一单重复盖章的现象出现。
4.4.3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使用规范
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付款及托收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支出和收入证明的签章,主要用于收款收据、银行票据等相关业务。
业务付款的银行汇票、付款及托收凭证等,由业务部门根据业务情况打印付款、收款申请单后,按公司流程经分管副总审批通过后,方可盖章。资产采购付款等单据,按公司流程经分管最高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盖章。
现金支票1万元以下,财务经理须做好备用金记录登记后方可盖章。超过1万元以上,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具支票并加盖财务章。
发票专用章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仅在公司对外开具发票、收款收据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购买和开具发票使用。
4.4.4合同专用章使用规范
合同专用章由执行董事授权专人负责保管。主要用于公司部门签订各类购销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公司根据合同金额大小,授权审批权限给相关人员。所有业务合同需按公司规定的合同审核流程、经法务部审核及授权审批人同意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印章保管人应每隔3个月将《合同审核单》转交法务部存档。
合同专用章用印规定:印章保管人对签订的协议、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时,原则上需看到对方单位的签字盖章后方可加盖,盖章时对方单位印章、双方代表人签字、合同盖章日期缺一不可。如因特殊情况须先盖我司合同专用章时,申请人将我方盖过章的合同复印签字后,交印章保管人保管,合同经客户签字盖章后带回后换回复印件。
所有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均需通过法务部审核。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合同出现违约而向对方出具的函件,在盖章前均需通过审核。
4.4.5职能部门章
各职能部门业务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仅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沟通交接和本部门内部管理使用。职能部门业务章对外使用的应比照合同专用章管理规定,由部门负责人在授权权限内使用。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在以各部门名义印发的各类对内公文、函件上使用,禁止在对外文件上使用。
使用审核范围包括:各系统职能部门公文、内部报表、报告等资料的用印;公司授权范围内、本企业制度规定工作事项的用印;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对各系统职能部门章的使用和适用另有规定的,按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以公司名义开具的介绍信。颁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其他荣誉称号的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岗位合格证书等。其他需要加盖公司印章的文本、批件、材料等。有本企业正式文件为依据的各类奖状、表扬信、结业证书等证书需加盖部门印章的。禁止各系统职能部门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印章。
4.5用印规范
4.5.1用印审批规范
除发票专用章,其他印章须填写《用印审批单》或《合同审核单》方可使用。因用章不慎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申请人填写《用印审批单》,填写内容包括:申请部门、申请人姓名(本人签名)、申请日期、文件名称及内容摘要、拟报送部门或用途等。内容填写应完整无误,经申请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与需用印的文件资料一并提交法务部审批,法务部审批完成后方可用印。用印文件资料的内容如需其它部门核实确认的,《用印审批单》还应有其它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总经理的签字。
如申请人无法及时在场亲自处理用印文件申请,需指定部门同事代为处理用印事务、法务部应电话核实后进行审批。对于已签批的《用印审批单》和相应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应由事务代理人负责保管、传送至印章保管人处盖章。
用印申请人在《印章使用登记薄》内登记用印文件名称、数量、申请部门、申请人、审批人、用印时间等信息,印章保管人对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在登记簿上签字,并根据已签批的《用印审批单》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用印申请人应检查已用印文件资料,在《印章使用登记薄》内签收确认,如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解决。用印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应将《用印审批单》及用印文件复印件收集存档。按月整理建档、并转交给法务部存档。
合同类文件用印提交经审批的《合同审核单》,审批规则按照印章管理制度。
4.5.2用印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说明
申请人填写《用印审批单》,并经权限审核人批准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保管人。公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公司类印章的权限审核人为法务部负责人,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权限审核人为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其他职能部门印章的权限审核人为保管部门负责人和分子公司总经理。印章保管人根据《用印审批单》加盖印章并做好用印登记。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自己保管印章,同时对用印有审批权;授权的专管员保管印章,专管员只有印章加盖权,没有审批权。印章保管人在加盖印章时要严格审查有关文件、合同、资料是否与审批内容相符,不得有涂改部分;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经确认有效审核人签字审核同意后,方可允许用印。如遇特殊情况,相关授权领导无法签字,需在电话通知授权领导认可的情况下盖章,并督促使用人事后补齐签字。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时,印章保管人用印的,印章保管人承担一切责任;手续齐全,出现问题由申请用印人及审批人承担相应责任。各印章保管人员应确保每一次用印都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记录,详细载明使用印章的文件名称、数量、申请部门、申请人、审批人、用印时间等内容,并定期归档。印章保管人应将加盖印章文本的文件复印件备存一份(财务报表除外),并连同《用印审批单》一并归档,以月为单位按照时间顺序将用印记录存档。《用印审批单》保管2年后,方可销毁。4.5.3特殊情况印章使用规范
携带印章外出: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因特殊情况确需带章外出,需按本条规定执行。印章外借使用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对其盖章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全责。如出现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严禁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借出带离公司使用。确需携带印章外出办事或出差时,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一天。携带印章外出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单》,经授权领导批准后,签署承诺书。印章外借使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印章,并办理印章归还登记。外借使用期间发生的与所借印章有关的一切后果由外借使用人承担。原则上,公司类印章(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不可外借超过一个工作日,超过一个工作日的携带印章外出申请,须由执行董事审批。私人事务用印需求处理: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部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离职人员用印需求处理: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盖章。对已用印的文件内容更改时,印章使用人应将原文件交回保管人销毁并记录之后,重新办理用印手续。4.5.4加盖印章规范
当加盖1个印章时,应该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
加盖印章应位置恰当、图案端正、痕迹清晰,避免重印(即第一次加盖痕迹不够明显,再次加盖);严禁盖印的那一页无正文;严禁没有申请和登记的情况下盖印。所有需要加盖印章的文件超过一页的应加盖骑缝章,对内容有修改的地方应经相关负责人确认后加盖印章。
非特别原因,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格式的文件上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如因特殊情况需在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须经唯一有权审批人执行董事特别批准同意,且加盖的空白纸张、空白格式的文件应采取编号、专人管理、严格审批、使用登记、定期稽核使用情况、定期缴销(剩余纸张或文件)等办法严格管理。
4.6用印检查
印章管理部门法务部应对各印章使用管理部门的用印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应责令其及时整改;各类印章使用后,责任保管部门须及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若发现未按《印章管理制度》执行的用印行为,法务部有权收回其印章管理权限、并汇报执行董事,由执行董事指定新的印章保管部门。
4.7印章更换
印章因正常使用时间过长或使用过程中的不当操作出现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印章保管部门可申请印章更换,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按新印章刻制的流程进行审批刻制。
4.8印章停用
印章停用包括因遗失停用、因业务内容调整停用。
印章遗失后,印章保管部门最高负责人应立即向法务部汇报,并由印章保管人填写《印章停用申请单》(详细说明遗失原因、责任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预计还需要采取的措施及成本、责任人处罚建议),呈法务部核准后,由执行董事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务部登报申明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备。法务部根据遗失印章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公司董事会、法务部的处理意见,确定废止遗失印章的使用或重新刻制启用。
因业务内容调整导致相关印章不能再继续使用,由印章保管部门填写《印章停用申请单》(详细说明停用原因,替代印章名称),法务部审核后发出停用公告,印章即认定为失效。法务部根据相关责任人对业务发展趋势的评估,确定暂留或销毁印章。失效后的印章需交法务部注销登记,并在《印章管理台帐》中注明“停用日期”,由停用申请人签字确认。
4.9印章废止
印章废止包括因单位名称变更、撤销废止、因印章遗失废止、因业务内容调整废止。因上述原因需对印章进行废止处理,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填写《印章报呈销毁申请单》,经法务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后,由法务部统一负责缴销。
4.10废旧印章留样存档和销毁
印章管理部门(原发放部门)要及时收回废旧印章,并进行登记、销毁。所有废旧印章、停用印章、废止印章,无论是否销毁均需在《印章管理台账》中留样并登记相关信息。对于有保存价值的印章要妥善保管,并登记造册;对于一般或临时性用途的印章,应按规定程序销毁。
4.11印章授权
大类
用印事项
申请部门
法务部门
财务部门
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备注
印章管理
印章刻制
申请权
审批权
/
审批权
/
印章销毁
申请权
审批权
/
审批权
/
印章停用
申请权
审批权
/
审批权
/
印章更换
申请权
审批权
/
审批权
/
用印审批
公章
申请权
审批权
审批权
审批权
/
法定代表人章
申请权
/
审批权
审批权
/
合同专用章
申请权
审批权
审批权
审批权
/
财务专用章
申请权
/
审批权
审批权
/
发票专用章
申请权
/
审批权
审批权
/
部门专用章
申请权
部分审批权(非模板文件需提交法务部审核)
/
/
一般为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批常规类文件
监督检查
用印检查
/
/
/
检查监督权
一般为法务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违规处罚
/
/
执行权
审批权
一般为法务部提报处罚决定
说明:执行董事以及分子公司实际为主,财务负责人应为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及以上人员。
4.12罚则
法务部负责对印章日常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
对于检查发现存在实际用印同保留的《用印审批单》不相符或未达到审批权限私自用印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印章管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罚。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全额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职、降级、开除等处分;如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印章保管部门最高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擅自用印或在空白资料上加盖印章等违规行为或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性质特别恶劣的,造成公司对外声誉的影响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并处以降级或免职,直至开除的处罚,同时追究其直属上司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13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本制度自【】年【】月【】日起生效实施。附件:模板
印章刻制申请表
印章刻制申请信息
申请部门
申请人
部门最高负责人
申请日期
印章全称
申请刻制理由
印章用途
旧章全称(如有)
旧章印模(如有)
法务专员
审核意见
□同意 □否决
签字:
日期:
法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同意 □否决 □其他意见(如有)
签字: 日期:
执行董事审批意见
□同意 □否决 □其他意见(如有)
签字: 日期:
印章领用备案信息
印章图样
启用日期
签字确认
日期
旧章处理(如有)
执行董事
保管部门最高负责人
保管人
交付人
领用人
印章留样备案表
印章全称
制作日期
启用日期
印章用途
印章图样
刻制人
刻制时间
授权保管部门
保管人签字样
授权期限
本留样印章自_____年___月___日启用。
印章领取凭据及承诺:
本人作为本留样印章的保管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自法务部领取本印章,本人承诺将妥善保管本印章,依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使用印章、如实登记该印章的使用情况、保管相应的审批文件资料;若因本人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印章不当使用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本人愿全额赔偿因过失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接受相应处罚。本人知悉相应风险,并承诺承担保管不利造成的法律责任。
本人承诺备案书(原文抄写上段承诺内容):
印章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章保管承诺书
因工作需要,由本人保管 章。为保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维护公司利益,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要求下,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化、合理化,保障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印章保管以提高印章使用的准确性和效率为目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二、保管印章数量: 枚。
三、保管印章种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部门职能章(_______________章)。
四、领取印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五、保管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六、保管范围:印章的日常保管、使用及管理等工作。
保证印章保管的安全、隐蔽、使用方便。保证印章放置在指定位置,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保证忠于职守,用印时仔细阅读用印内容、核实用印文件数量,以拥有审批权限人员签字的《用印审批单》为依据用印,确保用印规范、印章端正、清晰、美观,骑年盖月。用印完成后如实填写有申请人签字的《印章使用登记簿》。
保证不在空白纸张或任何未经批准的资料上盖章,同时严格制止他人的上述行为。保证不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复制印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制度的惩罚,超过两次以上的,本人接受公司的辞退处罚。
如需外借印章或将印章带离保管区域,需以完整填写的、有审批权限人签字的《携带印章外出申请单》为依据借用,保管人需与印章一并同行,并确保印章仅用于申请事由,保管人与外借申请人对印章的违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保证保管人离职或调转岗位时,应将所保管的印章、《用印审批单》、《印章使用登记簿》一并交接给部门最高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
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的情况,立即向部门最高负责人和法务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七、本人熟知《印章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并承诺:如因保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时,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章管理承诺书
本人 作为深圳中金云铜财富创投有限公司 部门的负责人,将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规范 印章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为保证印章刻制、保管及授权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现,做出以下承诺:
我已明确知悉本部门印章的基本情况,包括印章名称、枚数、日常管理、使用制度和日常管理、使用情况。我会做好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持续宣贯,并将培训形成记录存档。我将慎重选择印章保管人/临时保管人,负责指导、监督印章专管员的日常工作,保证印章管理、使用的正常进行。我会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审核日常需要用印文件,严禁不经审核用印,禁止在空白纸张或不相关的文件上用印。我保证不私刻印章、不使用电子印章。我将配合法务部门对印章管理制度的例行和突击检查。当所管理的印章出现意外情况时,我会及时作出应急反应将相关情况通报法务部门等相关部门。我知悉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印章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负有主要责任,出现印章管理事故,可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我知悉,印章管理不力及违规用印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本人已阅读《印章管理制度》并知悉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本人将严格遵循该制度的管理规范履行印章管理的职责和权利。如出现管理不力或违规使用等情况,本人愿一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原文抄写本段内容)
承诺人: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印章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章启用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____条的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现公司已启用“_________________章”,该印章由公司___________部门管理,保管人为___________。为实现公司各部门业务对接、规范公司的对内对外管理,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启用本通知附件的印章,原“________________章”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印章留样备案表》
特此函告。
旧印章样式 新印章样式
抄送:_____________________办公室
法务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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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停用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_____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____条的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公司决定作废停用原由公司___________部门印章保管人__________管理的“_________________章”。_____年__月___日前加盖该印章的全部公司文件仍然有效。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印章留样备案表》
特此函告。
旧印章样式 新印章样式
抄送:_____________________办公室
法务部
年 月 日
用印审批单
文件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文件全称
文件用途
计划用印类型
( )公司类印章 □公司印章 □合同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
( )名章 □法定代表人章 □董事长名章
( )部门印章/戳记 □________________章 □_____________戳记
审核
申请部门内部审核意见
□同意 □否决
部门主管/经理: 日期:
□同意 □否决
部门最高负责人: 日期:
_________部审核意见
□同意 □否决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最高负责人: 日期:
法务工程师专员审核意见
□同意 □否决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议用印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务专员: 日期:
最终审批
最终审批意见
□同意执行用印 □否决用印需求
理由:
法务部门负责人: 日期:
违规用印
未经批准的用印申明
本人___________已知悉法务部门否决用印的审批意见,了解违规用印的风险,同意用印并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用印
印章保管部门核准用印
□同意 □否决
部门最高负责人: 日期:
□已执行用印 □未执行用印
印章保管人: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印章使用登记簿(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保管部门: 保管人: 保管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序号
日期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文件全称
数量
用印时间
印章保管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携带印章外出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人
部门最高负责人
申请日期
印章全称
携带印章外出理由
(详细描述前往地点、时间、事由)
携带印章外出用途
印模
法务专员审核
□同意 □否决
签字:
日期:
法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同意 □否决 □其他意见(如有)
签字: 日期:
执行董事审批意见
□同意 □否决 □其他意见(如有)
签字: 日期:
保管部门
保管人
部门最高负责人
借出时刻
计划返还时刻(外借人签字确认)
实际返还时刻(保管人签字确认)
备注(注明保管人是否陪同前往)
携带印章外出承诺书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至____时,需携带印章外出。本人已阅读《印章管理制度》并知悉携带印章外出期间的保管职责。携带印章外出期间的风险均由本人承担。如出现保管不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本人愿意一并承担。
借出人: 日期:
印章临时保管交接表
印章全称
印章用途
印章样式
临时保管交接理由
保管部门
保管人
印章管理人申明
我已知悉印章临时保管交接的风险,愿意承担交接后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 日期:
临时代管部门
临时保管人签字样
临时代管人申明
我已知悉印章临时保管的风险,愿意承担临时代管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 日期:
法务部门备案
今接到________部门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印章临时交接保管的交接申请。我部门已对该印章管理人和临时代管人就《印章管理制度》进行培训,保存相关交接的表单,以明确其管理期间的职责和权利,敦促其规范用印。
法务专员签字: 日期:
法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备注:1、印章交接双方均应遵守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经印章保管部门有权限的授权人同意,自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本印章的保管和用印责任均由印章临时代管人________负责,代管部门最高负责人知悉相关规定并将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如代管期间出现保管不力的状况,临时代管人及其最高负责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印章保管人:______________ 印章临时代管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章返还回执表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印章临时代管原因消失,自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本印章由印章临时代管人交回印章管理人,其保管和用印责任由印章管理人_________负责。
印章临时代管人:______________ 印章管理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章管理人离职交接单
印章全称
印章用途
领用日期
交接日期
印章图样
原保管人
职务交接保管人
交接监督人
授权保管部门
授权保管部门最高负责人
保管期限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至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
法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同意 □否决 □其他意见(如有)
签字: 日期:
执行董事审批意见
□同意 □否决 □其他意见(如有)
签字: 日期:
备注:
1、离职人员应当将本印章交付继任印章保管人,印章交接双方的行为均应遵守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
2、离职人员应当将其管理本印章期间的全部用印备案资料一并移交给继任印章保管人,并书面确认除前述印章资料外、再无其他用印情况;若有遗漏用印情况且导致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无论公司何时发现,离职印章保管人均对前述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经有权限的印章授权人审批签字后,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本印章的保管和用印责任均由印章接收人________负责。
离职交接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作为_________________印章保管人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用印,且完整保存在职期间的印章资料,承诺无违规用印情况。如出现因本人违规用印造成的损失,本人愿一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原文抄写本段内容)
保管人: 日期:
移交人:______________ 接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章停用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人
部门最高负责人
申请日期
印章全称
印章用途
印章停用理由
印章处理意见
□临时停用 □永久停用并销毁
□永久停用并刻制新章(转入印章刻制申请)
申请人: 日期:
印模
法务专员审核
□同意 □否决
签字:
日期:
法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同意 □否决 □其他意见(如有)
签字: 日期:
执行董事审批意见
□同意 □否决 □其他意见(如有)
签字: 日期:
销毁部门
销毁人
部门最高负责人
销毁时刻
备注
备注:
1、销毁人需保留销毁凭证(包括但不仅限于销毁后的印章图片、销毁现场记录等)。
2、印章销毁申请一经批准,销毁执行人须及时、准时执行销毁,不可人为延误造成印章未及时销毁;销毁执行人不可于印章销毁前私自用印,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或造成相应损失者,由销毁执行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印章报呈销毁申请单
申请销毁部门
申请人
部门最高负责人
申请日期
印章全称
印章用途
印章样式
启用日期
申请销毁理由
用印事务处理措施
法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同意 □否决
批准销毁日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前
签字: 日期:
执行董事审批意见
□同意 □否决 □其他意见(如有)
签字: 日期:
销毁执行人
实际销毁时刻
备注
备注:
1、印章销毁人需保留销毁凭证(包括但不仅限于销毁后的印章图片、销毁现场记录等)。
2、印章销毁申请一经批准,销毁执行人须及时、准时执行销毁,不可人为延误造成印章未及时销毁;销毁执行人不可于印章销毁前私自用印,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或造成相应损失者,由销毁执行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山西 太原 常律师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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