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人大代表,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街道高庄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遵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日前,我应邀参加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代表委员进法庭”活动,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健的陪同下,参观了法庭诉讼服务大厅、科技法庭、情感修复室、家事调解室等,详细了解了该院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近年来,樊城区法院主动“抓前端、治未病”,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派员入驻三级综治中心,发挥“法院﹢”协调联动作用,立足指导调解职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樊城区法院还全力拓宽司法资源下沉渠道,积极开展“法院﹢村(社区)”联调联治、“法院﹢网格”协作联动工作,联动基层网格开展送达、执行查人找物等工作,深化“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此外,该院在三川众创城智慧产业园等主要园区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精准服务新兴业态,助力打造现代治理样板园区。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也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樊城区法院的这些举措,让我深受鼓舞。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体系的前沿阵地,不仅承担着审判职能,更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希望樊城区法院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靠近纠纷等“地缘优势”,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拓展多元解纷新路径,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