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100个250就去穿和服,跳舞的2女子,这是什么三观?

文翼梦凡 2024-05-01 19:48:42

看到网上两名女子,在重庆大街头穿和服跳舞。

旁边还有一男子,头戴白条在助兴。

街道上围观的大爷大妈问到,你是中国人吗?还知道自己是中国人,也不嫌丢人。

这究竟是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呢?

据说这个"榜一大哥"曾经承诺,只要这两个女孩敢穿和服在公共场合跳舞,他就给予5万元的打赏。

看来,这两个女孩真的是为了那5万块钱,不惜触犯禁忌,在大家面前耍起了这种违法乱象的把戏。

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一少部分年轻人,还是缺少一点什么,尤其是在别人的金钱面前。

这显示的是没有任何底线,没有任何道德,更没有什么三观了?

特别是一些女人,经受不住任何诱惑,这以后会有什么后果,简直是难以想象,也难以预料的。

难怪有的网友说,这个举动其实与当了100余次的250,有什么区别?

别人让你干啥,你就去干啥?

让你去卖Y也去吗?杀人放火呢?

为什么这么廉价地给他人当枪使?

试问一下,这二位女子,不知道你们,当时带没带自己的脑子?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那个理还记得吗?

再说,同样的宽松的服饰,汉服,现在的款式,颜色,面料,样式,美观等等各个方面。

哪一个方面,哪一个形象比不上小日子的衣服!

人家苏州城市,甚至在一段过节时期内,倡导穿汉服可以免费坐地铁呢。

从比较中,怎么看,我也找不到小日子的那衣服,有什么地方能与我们的汉服比拟的,更不用说去媲美了。

况且小日子对中华民族的伤害,还不够深吗?

虽然说穿什么衣服是个人的自由,但是毕竟是穿小日子的代表衣服。

在公众场合穿它,那怎么说,也是对本民族的亵渎和不尊重。

社会上的人,虽然说是形形色色,但是如果是见钱眼开,丧失了做人的底线,那是非常可怕的。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在公共场所穿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罚款。

尽管说穿衣自由是个人问题,但保护祖国和民族尊严才是很关键的。

做为一个新时代的中国人,我们应该为之自豪,为之高度地自信。

更为重要的是不该数典忘祖,忘了自己是中国人。

尤其不应该的是,做出伤害大多数中国人民感情的事情。

年轻人啊,该醒醒了!

没底线,毁三观的事,做一次,当250,挣几文不干净的小币,可毁掉的是一辈子的英名。

这上面孰大孰小?孰轻孰重?应该是能够掂量得很清楚吧!

​​​​

0 阅读:0

文翼梦凡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