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情况通报。
2024年8月28日13时许,王某(女,38岁,崂山区人)驾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林某某(男,26岁,崂山区人)未对其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王某查获。
经调查,王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8月28日,青岛崂山风景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逆行插队不成,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疯狂辱骂,连扇对方十几个巴掌,被打司机口鼻流血,并未还手。女子还叫嚣:“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该女子随后驾车逃走。
来 源: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红星新闻、齐鲁晚报
才拘留10天,这不是挠痒痒吗?
叫警察给打十耳光,我给一万
罚一千,这是给人家挠痒痒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