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落山村被救出后,我对他倾尽所有,可他所谓的救赎全是利用

琅琊故事会 2024-03-21 14:14:05

顾州宴将我从没落的山村里救出,

他说我是这个小说世界中的恶毒女配。

他破坏剧情只为救赎我。

后来,我被沈家认回,不顾家人阻拦,将我的一切都给了顾州宴。

本以为我跟他会白头偕老。

可是女主出现后,他一颗心黏在了女主身上。

曾经对我百般温柔的他,面对我的质问,不耐烦道:

「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应该知恩图报,别打扰我!」

原来,他所谓的救赎,不过都是利用。

他是男主,怎么会喜欢恶毒女配呢?!

重来一世,我选择留在山村,救赎那些同样困在大山里的女孩。

于其等待光,不如成为光!

女主却突然出现,她说她要救赎我!

1.

城市里的人永远想象不到,身处大山最深处的村子究竟是怎样一副落后景象。

泥土和红砖垒起来的房屋,木制的横梁,昏黄的电灯,家家户户都在院子里烧火做饭,一到晚饭时间,放眼望去天空都是灰蒙蒙的烟。

养父正在院子里劈柴,养母下地干活还没回来,屋里只有我和痴呆弟弟,他流着口水在炕上乱爬,抓住我的脚毫不留情就是一口。

我皱着眉头,忍了。

毕竟我只是他们偷来的孩子,又是个女孩,自然没有对家中独苗动手的资格。

上辈子我对这个弟弟厌恶至极,能躲就躲,躲不了就动手,因此总是挨养父母的毒打,身上没一块好肉。

如果忍耐一时可以换到一段时间的安稳,倒是个不亏的买卖。

家中做的饭通常没有我的份,有剩饭就能吃两口,没剩饭就饿着。

山村里的女孩家都是这样,一到晚饭的点,许多小姑娘都从家里出来,来到村口的空地上玩耍。

一年以后这里会被顾州宴改造成娱乐休闲的小广场,各种健身器材会把这里铺满,但依旧只能供那些尊贵的独苗苗们玩耍。

女孩子们是没有资格享乐的,她们会早早嫁人,或者随着母亲下地干农活,没资格玩乐。

现在那片泥土地上,又聚集起一群姑娘。

「阿娘说弟弟要去上学了,上学是啥啊。」

隔壁家的李二丫懵懵懂懂地问,她在这里年纪最小,刚到上小学的年纪,却还不识字,也算不清数。

比我年长一岁的刘翠花撩起耳畔的长发,她蓄了两年的头发,年底就得去镇上卖掉,换钱给她弟弟攒生活费。

「就是去读书,去认字。」

「读书我知道,弟弟要去学学问了,考大学!」

村里人的执念就是考大学,早些年逃出去了个小姑娘,被人资助着上完了高中,考上了名牌大学。

但在入学前,她做了一件错事,她回到了这个落后的山村报喜。

她的父母把她的腿打断,把她弟弟送去了镇上,想让他代替他姐姐去上学。

他们脑子里没有现代法律意识,男孩被抓起来后,他们还去警局闹事。

但最终,那个姑娘还是永远的留在了这个山村里。

上一世我受尽欺压,一心只想着逃离山村。

顾州宴来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跟他走了。

他打着救赎的旗号从我身上不断索取东西,踩着我步步高升。

就像那些山中少爷,踩着无数个「招娣」爬出大山一样。

2.

「你们想读书吗?」

我难得加入她们的话题。

刘翠花很惊讶地看我一眼。

这个落后的山村里,我是有名的霸王,我天生性恶,像条疯狗一般逮谁咬谁。

刘翠花有段时间没敢在我面前出现,就是因为我要拿剪刀剪短她的长发。

其实我只是气不过她拖着长发还要下地干活,夏天那么热,她捂得身上都是痱子,还得小心翼翼地照顾她的头发。

就好像她全身上下没哪处属于自己,这里是给弟弟攒钱的,那里是为以后出嫁准备的,她就像个商品。

这里的女孩都像商品,我只想把她们陈旧的观念统统打碎,所以我威胁恐吓每一个女孩,久而久之没人敢和我玩,她们也认为,我挨打是应该的,打死了也是自找的。

我撇撇嘴,对刘翠花一伸手:「去,给我掰根树枝子来。」

她个子高,我矮,蹦起来都拽不到树枝。

刘翠花没动。

我皱起眉头踹一脚旁边的石头:「你去不去,不去我揍你!」

刘翠花哆嗦了一下,匆忙跑走。

她妹妹很不服气地推我一把:「你凭什么命令我姐姐,你个贱种!」

刘晓花气得不轻,她推完我又害怕,但梗着脖子装硬气。

我心平气和地拍拍身上的土,接过刘翠花递来的树枝。

「一人拿一个树枝来,教你们认字。」

她们不动,我也不在乎,按照记忆把她们的名字全部写下。

写完就天黑了,那群山里少爷从家中跑出,嘻嘻哈哈来到小广场上,把地上的字踩得稀巴烂。

「去去,一群母猪哈哈,快滚!」

为首的那个小男孩叫刘光宗,是刘翠花的弟弟。

他从我身边经过,把手上的牛粪涂到我胳膊上,还要拉着我去树下罚站。

罚站是他们的娱乐方式,随便挑一个小姑娘一人踹一脚,反正女孩子们是不敢反抗的,更不敢告状。

但他碰上了我这个硬茬子。

「牛粪好吃吗?」

我把他揍翻在地,用全身的力气压住他的腰,对着脸一巴掌接一巴掌地扇。

即使男女间力气差距大,他这么小的胳膊也扳不过我这条大腿。

刘光宗涂到我胳膊上的牛粪被我全部塞进他的嘴里,他喜欢玩罚站,我就让他体验一番罚站究竟是什么滋味。

直到刘翠花把我拽开,我才恍然回神。

正常情况下我不会这样暴力,但揍刘光宗的那一刻,我的身体好像被支配了一般,下手重得我根本没法控制。

刘光宗倒在地上,脸肿成了猪头。

我望向黑漆漆的天空。

我是小说中的恶毒女配,是天生的坏胚,所以我作恶多端,我暴力成性,我死不足惜。

我活该被戏耍。

对吗?

3.

刘光宗回家告状,刘家父母很快找上门来讨要说法。

养父母把我从柴房拽出来,当着他们的面打得我起不来身才罢休。

刘光宗哈哈大笑,对上我狠戾的眼,突然变成了哑巴。

他猛地打了个哆嗦。

刘家三口走后,养父母把我关在柴房,仅隔着门板就开始商量我的去处。

「这丫头片子越来越野了,趁早卖了的好!」

「过几天我找个出手阔绰的,山后那个村里有个老光棍,卖给他不错。」

他们商量着离去,我静静地躺了一会儿,挣扎着起身。

「喂,大傻,大傻!」

刘翠花焦急的脸从柴房顶上的窗户上探出,她半个身子都进到柴房内,没怎么犹豫就对着我伸出手。

「大傻,你抓着我的手,我拉你出来!」

「你能不能不要喊我这个名字,很难听。」

我现在还不是沈家的大小姐沈攸宁,我只是山村里的大傻。

这个名字就是替弟弟挡灾的,我叫大傻,他叫明智。

刘翠花拽着我的胳膊,费了半天劲才把我拉出柴房。

刘晓花和其他几个小姑娘都在,她们不愿意看我,手却一直扶在砖头上。

柴房窗户距离地面有两米,刘翠花身高不够,便搬了不少砖垫脚。

「救我干嘛,想挨揍吗?」

我挥舞起拳头。

离我越远越好,我是剧情中规划好了的恶毒女配,是个只会伤人的疯女人。

刘翠花从怀里摸出半个馍,另一个小姑娘立马掏出一块咸菜疙瘩。

「吃点饭吧,知道你肯定又饿着了。」

我愣在原地,不知所措地接过馍。

「我们想读书,想识字,你会写字,对吗?」

刘翠花不好意思地问。

原来我在那里写写画画那么久,她们都看在眼中。

没有人甘愿一辈子生活在愚昧中,她们也不想,只是她们没有说「不」的机会。

我抽抽鼻子,混着眼泪吃完那半块干粮。

「太难吃了,下次给点好东西当学费!」

从养父母家逃出来后,我再没有回去。

后山有个大树洞,用姑娘们从家里带出来的各种东西铺了一张床,开启了野人生活。

村子里吃饭的时候她们就来我这里,我教她们写自己的名字,教她们拼音,教她们常识。

我重点教了一番女生经期里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各种生理常识。

越落后的地方越有月经羞耻,最初我生理期到来时,还惶恐了好几日。

没人教她们,那我就教。

这个暗地里的小学堂存在了很久,直到某一天,刘翠花生病了,高烧不退。

她家不肯给她治病,药都不给一颗,说是浪费钱。

刘家父母生怕她死太早,提前割下了她的秀发拿去镇上卖。

刘晓花哭着来找我,说她姐姐马上要病死了。

其他小姑娘也在哭,悲伤的氛围弥漫开之前,我拿木棍敲敲石头,示意她们安静。

「都不许哭了,哭哭哭,哭有用吗!」

她们撇着嘴,还在抽搭。

「班长领着复习一下前几天学的字,等我回来抽查。」

我扔掉木棍,到树洞后面抹了一脸烧火剩下的灰。

刘翠花是我这里最聪明最勤奋的学生。

她还没走出这座大山,我不许她半途而废。

4.

偷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村子里只有一家小诊所,治病全靠土方,我印象中诊所有一部分西药,只是少。

其实我不愿意去偷的。

偷东西,这不就遂了剧情的心意,我正在往那个道德败坏行事阴暗的沈攸宁进化。

恶毒女配小时候必须凄惨,必须狠毒,必须雌竞,踩着其他女生的尸骨往高位上爬。

女主是柔弱的善良的,心怀天下。

我就得凶狠冷漠,自私自利。

这倒霉命运我真的还逃得掉吗?

我自嘲地笑一声,砸碎了诊所的窗户。

诊所里的老大夫出门查看时,我闯进门搜刮了几盒药,拔腿就跑。

赶到刘翠花家的时候,她已经烧得神志不清了。

原本因学习养好了不少的精神头也消失了大半,她虚弱地躺在地上,守着熄灭的火炉瑟瑟发抖。

刘翠花是没资格上床睡觉的,刘家三口都去了镇上,家里只有她和妹妹。

所以不可以生火,会被骂浪费。

我才不管那么多,我忙前忙后烧热火炉,又用被子把她裹紧,烧好热水后给她喂下消炎药和退烧药。

后半夜,刘翠花的状态稳定了下来。

我又给刘晓花留下了一点药,准备把剩下的药还回去。

诊所被我砸碎的玻璃还没修,我准备从破口把药扔进去,刚靠近窗户,一张大网从天而降。

养父母在老大夫身后走出,手里拎着木棍。

这次我被养父母打了个半死,两条腿全被打骨折。

他们留了我一条命,准备卖给另一个村子里的老光棍。

可以教女孩们写字的小学堂,就这样毁于一旦了。

距离顾州宴来山村还有大半年,我这辈子不知道还能不能同上一世一样被认回沈家。

只要有一点机会,我都不会放弃。

我尝试出逃了几次,最后只是被捆上了铁链,像狗一样拴在家门口。

刘光宗领着那群山少爷嘲笑我,对着我尿尿。

而我拿起石头砸破了他们的脑袋。

我是这个村子里谁都惹不得的疯狗。

被卖出去那天,我准备找机会爬走。

却不想,实际上买走我的人,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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