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金社注意到,有媒体报道:广东的黄先生因急用钱,下载了一款网贷app。没想到注册登录后查看了一下贷款额度,就被强制下款了。
黄先生向记者表示,他本想借2000元,但该app只借 能1000元,且需在3天内还2000元,若不按时还款,1天要收600元利息,而还款甚至无法在该app上操作,需15分钟内向指定的个人账户进行转账。
新闻多一点,前几年,全国扫黑办督办了一起全国特大网络“套路贷”——“虞凌云案”。
经查,2017年6月以来,虞凌云在组织人员假借网络借贷平台名义,发布“低利息、无担保”等虚假信息,诱骗借款人到平台借款,借款时索取身份信息及手机通讯录和通话记录,放贷时直接扣除30%“砍头息”,要求借款人偿还全款,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对借款人以及借款人通讯录中的亲友、同事采用侮辱性语言、PS图片等软暴力方式进行催收,逼使受害人交纳高额“逾期费”。
据警方披露,以虞凌云为首的套路贷团伙,包办了从软件开发到放贷、催收的“全流程服务”。虞在上海注册了4家网络公司,有员工100余人,通过自己研发的“极速钱包”“大白钱包”等App进行网络“套路贷”犯罪。这些网贷App以无抵押、黑户可贷、快速放款等噱头吸引急于用钱的人,以收取各类手续费为由从贷款中扣除费用,即俗称的“砍头息”,而用户依旧需要按照扣款前的资金进行偿还。
受害人从App取得借款,必须提供多种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机服务密码、手机通讯录、半年通话详单,芝麻信用、花呗额度、淘宝淘气值等。一位受害人表示,“如果你不提供这些信息,就进入不了下一个操作环节。”
虞凌云团伙提供的贷款从1000元至5000元不等,扣除高达15%至30%的“砍头息”。“‘砍头息’30%,即借款1000元,到手700元,其余300元被以服务费、保证金、手续费、劳务费等名义预先扣除,但仍需偿还1000元。”虞凌云手下一公司高管庄某说。如果贷款人到期未还款,将会被收取高额的逾期费、展期费等。
自2017年至2019年初,该团伙在短短2年的时间里放款达891万余人次,涉及167万余人,初始放款近17亿元,循环累计放款金额达170亿余元,非法获利23亿余元。最终,包括虞凌云在内的197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2020 年 10月30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姜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虞凌云等人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件,共79名被告人获刑,其中42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首要分子虞凌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二百万元;其余7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来源:消金社
作者: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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