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网络上热议事件中,吵得最厉害的就是湖南浏阳廖主任带着三名穿着制服的人入室打人的事件了,自该视频被流传因而引起了全网的关注。
据了解,这个事情本身的起因是小区的物业将小区的几个出口封了,留下来了一个门口供业主进出,因此造成了很多业主要绕路不方便,女业主就在群里面提了一些意见,希望不要把几个出口都封掉,希望物业安排人员守一下,然后检查双码。
只是简单提了下意见,就招到了街道主任带人上门的询问,在询问的过程中,然后就引发了殴打事件。在视频中,业主的家里有两个小孩子,这位廖主任就当着孩子的面动手,殴打了他们的爸爸。
在两个孩子中年纪最小,才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过来想要护住爸爸时,依然没有阻止廖主任的继续殴打。而小孩子被一个其中巡防的人员,拉到了一边,他也没有丝毫阻止廖主任打人的想法。
有细心的网友进而发现,这三人身上均配有执法记录仪或手铐,可是他们进屋后都没有主动记录过程,由网上提供的图片可以由此推测这些人可能是民警。
当这个监控视频把事情所发生的一切都记录的清清楚楚时,廖主任也得知了监控的事情后,态度便有所缓和,希望业主将视频内容都可以删除掉,可是业主并没有就此妥协,而是决定将视频发布出来和他们对抗到底。
视频被公布出来后,该业主也在业主群里向大家说明事情的经过,将廖主任的行径公之于众,在网上此事件也掀起了很大的风波,网友们的热议,加之视频的走红,很快这件事受到了很大的重视,由浏阳市纪委检查介入调查结果。
最新的关于廖主任的 处分也出来了,其处理结果是开出党籍,政务撤职,管理岗位由九级降为十级。然而那三名巡防的队员却被街道办事处被辞退了。
关于这个处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看到这样的结果多少会有些“失望”,这样的行为仅仅只是开除党籍,撤职?这样的处分会不会有些轻了?政务撤职的处分,也就是调离岗位,有人说对他并没有多大的影响,等待这个事情的风声一过,或许人家又从另外一个地方提拔起来,也就没有什么影响啊!
还记得鲁医生打人案,当时就被刑拘,然后立案侦查,现在官方的处理结果公布出来后,我们一方面失望,另外一面对于具体的细节在我们不太清楚的情况之下,尊重官方的调查组处理的结果。
现在这个案件也进行到了下一步的调查中了,这个事件也已经严重抹黑了公职人员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了,我们希望在接下来进一步的调查中,如果廖主任的行为真的构成了违法犯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让其受到严惩。
那么,对于廖主任的行为和官方对他的处理,各位网友有什么想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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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犯法不该拘留吗?
必须入刑!这是不折不扣的入室伤人!必须严惩!
法治,人民尊严在哪?恐怖。
非法闯入民宅殴打业主,难道不是犯罪么?要追刑责
难怪正当防卫认定那么难,难怪地球的尽头是考公。同样是上门打人,结果天差地远,孩子毕业后必须考公。
被打的人可以追究他的违法责任!
就这?
道歉就算了,去蹲坑吧不然不以平民愤
开除公职!追究法律责任!
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违法应有法律制裁吧
必须刑拘!!!!!
这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吧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这是违纪的处罚,下一步受害者可以到法院起诉这个混蛋了,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点赞]
应该双开
谁要你道歉了?追刑责!
力度不够,这种人留在街道办绝对是祸害,踢出去
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入室打人都不犯法了吗?
应该依法拘留5-15天
就算抓了人家在里面也是滋润你信不信 最好的办法就是抓了 异地服刑 至少要隔三四个省份
假如打我的时候我脾气不太好反抗了把廖主任打成重伤,又是什么结果。
刑事,抓
这种行为犯法不?
追加刑事责任
判刑3个月
为什么不判刑呢?无法无天,天理何在?
这不是故意伤害吗?打人道歉就可以吗?
还有私闯民宅罪?殴打他人
知法犯法,不是罪加一等嘛??
被打的应该起诉让打人者负刑事责任
太轻了,开除他公职,刑事处理!
追究刑事责任!
开除公职,追究刑事责任投入牢笼才能平民愤
不严惩天理难容。
可以报警呀,这个是纪委对他的职位处理,公安还没对他的入室打人做出刑事处理。
处理轻了,应双开并行政拘留。
必须要查查有没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值得查
应该判刑
拘留都无?
必须刑拘
这是犯罪!
入刑
太轻了
赔礼道歉就完了?被打的者头疼怎么办?
不该拘留吗?
必须提起诉讼!
刑拘
不入刑不足以平民愤
必须刑拘
幸亏有监控
刑事责任
永不录用!
如果男主人拿菜刀把这几个货砍死不知道怎么算[得瑟]
打人是不是拘留啊!开除公职!
必须追究形势责任。
!!!
行拘!
好
该拘留啊
性质太恶劣了,应追究法律责任!
太轻了!
报警,打人,直接拘留
不应该负刑事责任吗?
这个处理结果太轻了,支持继续上诉,已经泄及刑事了,我们村一个村民被人打了一巴掌获赔十八万[眯眼睛笑]
如果没有监控肯定不会承认。
法律责任?
没有刑事责任?
入室行凶,不刑!果然多一条命[哭笑不得]
不答应,不接受道歉,这是涉嫌犯罪了,最少得刑拘,否则全国人民不答应。
开除公职,打人按法处理
全部人员都应严肃处理
拘留是必须有的
装逼分子必须拘留。
入室行凶
报警啊
应该判刑!
高人
哈哈哈哈哈
现在可以起诉的,
不判刑难平民愤,
开除公职,刑事追究,包括那三个制服男。
打人还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得瑟]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一是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赔偿费用;二是承担行政责任,即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不逮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