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冤假错案,追求司法公正的三个基本标准

张灰灰说事 2023-10-03 19:22:01

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还要体现在实体公正。

在进行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及诉讼参与人普遍比较重视的是实体法上的公正,而对于程序法上的不公正现象则比较宽容。实际上,无论是实体公正,还是程序公正,其根本目的都是一致的,均是为了实现实质上的正义。

民事诉讼中的程序公正指的是程序应当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因为公正的法治秩序是正义的基本要求,而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主要通过程序来体现。

所谓实体公正,是指国家司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民事和刑事等实体法的规定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

只有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存,依据法律法规审理案件,才能实现司法公正,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我们通过上诉、再审、抗诉和申诉,唯一的目的就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服从法院的判决,仅仅停留在自己对判决结果的不满或是郁闷愤怒,这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判断法院的判决是否属于冤假错案,当事人应当将法院的判决以以下三个标准进行对照。

——如果法院的判决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进行上诉,或是申请再审,亦或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等合法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法院或法官没有采纳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但在判决书中又没有写明原因或者理由的,这是以合法形式掩饰判决错误最典型的手法。

2、判决书对案件事实认定缺乏证据作为依据,或含含糊糊的用一大堆证据去证明案件事实,但是证据和事实不能对应起来,甚至是将没有证明意义的证据堆积起来,貌似认定案件事实证据充分的。

这是让当事人感觉到自己有理,但是,又让当事人自己感觉怎么也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恶劣伎俩。

3、判决书的观点、法律依据不清,在适用法律条款方面强词夺理。

这是让当事人感觉最愤怒的事。

需要提醒当事人注意的是,如果前述三种情况出现在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不能被动的等到法院的判决下达以后,才意识到前述三个问题的重要性,而是应该在前述三种情况一旦出现的情况下,就必须及时依法向法院或法官沟通、提出,这样是可以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之实现,节省大量诉讼成本的。

实践中,我们的律师在法院或法官对具体的案件进行宣判前,就前述三个问题和法院或法官据理力争,从根本上改变了对当事人不利诉讼走向的案例,是很多的。

只有全面、系统、深刻的了解冤假错案的判断标准,了解和认知法律知识,健全法律意识,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实现公平、公正、平等的司法。

法律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它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解决矛盾纠纷。但凡违背公平公正司法原则,违背事实,违背法律,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都应当归结为枉法裁判或是徇私枉法的情形。

对于枉法裁判或是徇私枉法造成的冤假错案,无论多久,都要对错误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这符合行政、民事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应当依法追究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审判人员的刑事责任,以维护司法权威,彰显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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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10-04 08:39

    和法官提出?呵呵人家不采纳的!想枉判你说百说万没有用!只有重罚让法官也痛了才行

    用户94xxx56 回复:
    [得瑟][得瑟]错 是出现好多于欢 问题就解决了[得瑟]
  • 2023-10-10 22:04

    有认罪认罚,不可能再有冤假错案

  • 2023-11-02 07:16

    长春长生,奸人所害!5年多了,何罪之有?

张灰灰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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