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来临之际,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优惠活动,在享受购物带来的乐趣和便利的同时,消费者也需要警惕潜在风险和问题。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和平台合规指导。
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平台、网店,慎选由第三方跳转的购物链接,不要购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消费者可提前拟定购物清单,按需理性消费,避免超出经济能力;多比多看货比三家,警惕套路陷阱,下单前要了解促销规则和买家评价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大量相似评价等虚抬商誉的,需谨慎下单;直播易制造“低价”“爆卖”氛围,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尤其要谨慎,对夸大宣传、虚高原价、低价名牌等商品保持警惕;保存消费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如不能协商解决,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
对于平台经营者,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和信息管理,保存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尽到平台内经营者主体信息公示相关责任,制定并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还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信息进行公示,并对平台内业务区分标记自营、非自营。(天津日报记者:苏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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