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日,重庆市江北区派出所接到报案,两名女性前来报案称,她们是姨甥关系,因为女孩甜甜被继父强奸,所以才要来派出所寻求帮助。
民警听到这话后,惊讶地抬起头来,发现年纪较小的女孩肚子特别大,看起来至少已经怀孕了8个月。
然而,当他们将目光转向女孩的脸时,发现她的表情似乎不对劲,虽然站得笔直,但是头一直垂着,手指也在不停地搅弄,显然她心情非常不安。
看到这种情况,执法人员立刻明白了情况,他们没有立即采取行动,反而让女孩坐下,并一直轻声安慰。
他们告诉女孩不要害怕,来派出所找民警就对了,同时承诺如果案件属实,一定会为女孩做主,帮她争取公平正义。
等到女孩的表情明显放松了一些,民警才开始立案侦查。据姨妈表示,这起事件起因要追溯到十几年前。
当时甜甜12岁,她的父母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之后她跟随母亲生活。由于是孤儿寡母,她们的生活非常艰辛,常常吃不饱穿不暖。
不久之后,母亲认识了外地人张建国,张建国也因为经济原因离开了家乡来到此地工作。于是,母亲和张建国建立了恋爱关系。
很快,两人开始同居,三个人挤在狭小的瓦房里。由于经济条件较差,甜甜只能和母亲、张建国挤在一张床上睡觉。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期间他们的生活并不幸福,张建国脾气暴躁,还经常动手打人,无论是甜甜还是母亲都遭受过他的殴打。
实际上,这个房子在父母离婚时是划归母亲的,按理说母女俩应该占据主导地位,毕竟张建国是个外来人。
然而,她们却被这个外地人欺负得很惨,不敢还手,经常受家暴。更令人愤怒的是,在甜甜14岁的时候,张建国居然强奸了她。
那天早上,母亲起床去做饭,只留下男人和女孩在床上。就在那时,甜甜从睡梦中被强烈的疼痛惊醒,发现张建国压在她身上。
女孩拼命反抗,却无济于事,还被他捂住嘴威胁不许喊。这个禽兽男人竟然强奸了年仅14岁的女孩。
事后,他警告甜甜不准告诉任何人,否则就会杀死她和她的母亲。女孩非常害怕,她对男人的话深信不疑,因为她经常见识到他的残暴,她觉得他真的有可能杀人。
因此,她不敢说出来,甚至连母亲都不敢告诉。看到甜甜如此胆小,男人更加放肆,继续对她实施恶行。
直到女孩怀孕后,母亲才知道女儿被侵犯的事实。原本甜甜还期待母亲能够站出来为自己做主。
然而,女人更加软弱,她洗脑女儿,说如果这事被人发现了,他们一家会被人看不起,而且还会遭到男人的报复,所以决定视而不见。
面对女儿的悲惨遭遇,母亲的纵容实在让人气愤。这一切换成姨妈陈某看来真是难以接受,她发现外甥女怀孕后,愤怒不已,一边责备姐姐软弱无能,一边为外甥女的未来担忧。
陈某与甜甜的母亲截然不同,她鼓励甜甜报警,认为这个事件必须有个结论,否则如果继续隐瞒下去,就算以后甜甜结婚生子,也不会有好的未来。如果女孩选择沉默下去,那将会招致人们的鄙视和冷眼。
在姨妈的鼓励下,甜甜鼓起了勇气,于是前来派出所报案。尽管事情的经过都是姨妈妈叙述的,但女孩也补充了一些细节。
她说自己现在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但继父从不准她谈恋爱,还威胁要打断她的手脚。
听到这些,民警无法抑制内心的愤怒,明显张建国将女孩当作自己的附属品,有了妻子还不够,竟然还想要多一个人来侍奉他。
执法人员立刻展开行动,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在审讯室里,男人为自己的无耻行为辩解,声称只是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无法抵御诱惑。
他还提出一些泄愤的理由,称因为与女孩母亲交往多年,对方还不愿意与他结婚,所以才在甜甜身上发泄。
然而,这些都只是借口。当他第一次强奸甜甜时,与她的母亲交往时间才两年,而且他经济拮据,任何人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
最终,男人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案件到此结束,然而在这个案件中,我们还感到愤怒的是女孩的母亲。
事后有记者采访她,询问为什么不替女儿做主。然而,女人只是唯唯诺诺地表示自己是个农村人,只会在地里劳作,一天到晚都很忙,对女儿没有足够的关心,非常对不起甜甜。
然而在这个时候再讲这些已经毫无意义。如果不是姨妈果断行动,不知道甜甜还要在水深火热中生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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