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王某某教授被解聘之后……

中国教育在线 2024-07-23 14:45:53

7月22日深夜,据海淀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海淀 消息,针对“一高校在读学生举报其导师涉嫌违法”情况,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介入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7月21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王某在微博发布视频,实名举报导师王某某性骚扰,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

7月22日晚,中国人民大学发布通报:

针对7月21日晚网上关于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王某某涉嫌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信息,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工作组,连夜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王某某严重背弃教书育人的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纪校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有关机关。

中国人民大学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坚持师德师风第 一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筑牢师德师风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学校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之后,举报导师的学生在微博发文:“事情发生之后,学校、学院非常关心我,担心我的安危,担心我受到二次伤害,担心我受到其他影响,为我考虑了很多,真的非常感谢。学校的从严、从速处理,并且今天下午就给出了处理结果,我非常感谢,也为快速处理和决不姑息的态度和效率而自豪。

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感谢素昧平生的援手,祝大家人生顺遂。接下来我会安心读书,期待回到安宁的世界,再次感谢大家。”

在本次事件中,学校和警方的反应都堪称神速。此次事件,从受害人实名曝光,到学校发声、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前后不到24小时。而在人大公布对王某某的处理结果3小时之后,北京海淀区公安分局就发布官方微博,表示已依法介入调查。

尤其是学校,事发之后迅速反应,启动调查,且处理结果之严厉更令公众拍手称快。开除党籍,撤销职称,取消资格,直接开除,从学校的角度,可谓是顶格处罚。

近年来,高校教师涉嫌性骚扰之事屡有发生。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陈某某因被多名女学生举报性骚扰,被撤销长江学者称号、解除职务、撤销教师资格。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钱某某因性骚扰学生被校方开除。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张某某因性骚扰学生被记过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前不久,四川传媒学院雕塑系主任曾某某多次利用不正当手段引诱女学生发生关系,被学校辞退。这些事件无一不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暴露了高校中存在的师德问题,甚至包括更为严重的法律问题。

实际上,一直以来,教育部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都持有明确的态度和严格的规定。教育部多次表态,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并制定了相关规定以确保教师行为规范。

2014年9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强调了对违反师德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018年11月,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高校教师应当“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2019年12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严格违规惩处,治理师德突出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针对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以及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开展集中治理。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建立并共享有关违法信息库,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

在法律层面,性骚扰行为不仅违反了师德师风规范,还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也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严重的性骚扰行为,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在制度和法律的双重保障下,教师性骚扰、猥亵学生的事情仍时有发生,不得不令人深思。

是什么让陈某某、王某某等冒着身败名裂,甚至触犯法律的风险铤而走险、无所顾忌?无非是觉得自己掌握着学生毕业等生杀予夺之权,从而威逼利诱,有恃无恐。

在这次事件的曝光视频中,受害者说:“两年来,王教授步步进逼,委曲难求周全。此刻,我忍无可忍,退无可退,因此发声。”

在高校中,导师拥有对学生学术发展和职业前景的巨大影响力。这种权力的不对称使得学生在面对导师的不当行为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反抗和举报。

忍无可忍,退无可退。多么无奈与绝望,才选择用微博公开发声来维权。就像古人击鼓鸣冤一样,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弄不好甚至可能会同归于尽。

为什么受害女生没有第一时间向学校反映和求助?具体原因我们尚不清楚,但造成这种无奈与绝望的结构性困境值得我们每个人,尤其是相关部门和单位深思。

7月22日晚,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劳东燕2004 就此事在微博发文:人大女博士生实名举报的这次事件,当事的女孩很勇敢,学校的回应也特别快。这是我迄今为止看到处罚最为严厉的一次。希望这次的事件能成为一个转机,改变高校乃至整个社会对性骚扰的乡愿氛围,并促进反性骚扰常态机制的建立。更希望下一次遇到这类事件,受害一方的学生在校内就能获得正常渠道的救济,而不是需要冒二次伤害的风险,将自己置于舆论的风口,才有获得救济的可能。

另外,我比较担心,这样的事件会不会给女生今后的考研或考博带来不利的影响。就我所知,有一些男导师为了避免瓜田李下的嫌疑,有不愿再招女生省得麻烦的想法。如何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也是当前的反性骚扰机制建设中需要加以注意的问题。不然,造成的后果之一是,客观上反而会妨碍女生的就学深造。

何为乡愿氛围?乡愿氛围通常指的是在一种社会环境中,个体为了避免冲突或批评,而采取的一种避免明确立场、模棱两可的态度和行为。这种氛围可能出现在需要形成群体共识但缺乏独立思考的空间时,人们为了避免被视为不合群或引起争议,而选择不发表明确意见。

诚如劳教授所说,学校作为师德问题的监管部门,更作为学生人身安全的监护部门,我们希望看到,受害一方的学生在校内能获得相关救助,而不是冒着二次伤害的风险,将自己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当然,我们更希望的是,学校能够建立起防治性骚扰的有效机制,给学生,包括老师创设一个更加安全放心、风洁气正的学习和学术环境。

最后,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说,不光是受害者,我们每个人都要有坚守正义的勇气和力量。毕竟,社会氛围与价值塑造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谁都不可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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