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囚被发配千里,为何官差抢着押送女囚犯?背后原因不简单

蔡妹子 2025-01-07 14:26:51

【引言】

古代女囚犯被发配千里,是件令人惋惜的事。然而更令人费解的是,每当有女囚被判流放之刑,押送的差事总会引来官差们的争抢。在那个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里,小小的押解差事为何如此受欢迎?有的官差不惜重金贿赂上司,就为了得到这份差事。有的甚至不惜挑战法律底线,做出种种不齿之事。这究竟是为何?押送女囚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利益纠葛?这其中又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故事?

【官差争相押送女囚的表象】

嘉庆三年的一个寒冬,北京城里传出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消息:大理寺的两名师爷为了争夺一个押送女囚的差事,竟在衙门口大打出手,闹得满城风雨。

这两位师爷一个叫王凤朝,一个叫赵德胜。那日清晨,王凤朝刚走进大理寺的大门,就听说有个押送女囚到云南的差事。这个女囚名叫李氏,因为毒杀丈夫被判流放。

王凤朝听说此事,立刻去找自己的老上司说情。不料刚到半路,就遇到了同僚赵德胜。原来赵德胜早就得到消息,已经提前一步找到上司,把这差事给揽了下来。

两人当场就拦住对方,七嘴八舌地争论起来。赵德胜说自己先去说情,这差事该归他。王凤朝却说自己年资比赵德胜老,按规矩该他来办。

话不投机,两人竟开始动起手来。一个抓住对方的官帽,一个扯住对方的衣领。这一闹,立刻引来了衙门里其他人围观。

这场闹剧最后惊动了大理寺少卿。少卿一怒之下,不但取消了两人的押送资格,还各打了二十板子,罚俸半年。

这样的争抢在当时并非个例。乾隆年间,江南一带就发生过类似的事。苏州府衙门里有个叫孙明远的差役,为了争取押送女囚的机会,竟然变卖了祖传的一块良田,用这笔钱去贿赂上司。

更有甚者,扬州府的张姓差役,为了得到这样的差事,不惜把自己十三岁的女儿许配给上司的侄子。这门亲事在当地传为笑谈。

随着这种差事越来越"抢手",各地衙门渐渐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规矩。但凡有押送女囚的差事,必定要送上一份厚礼。礼轻则差事轻,礼重则差事重。

江浙一带的衙门甚至把这种差事当成"肥差"来分配。有经验的老差役都知道,押送女囚要比押送男囚"来钱"快得多。一些大案要案的女囚,更是各路官差争抢的"香饽饽"。

嘉庆六年,杭州知府贺天锡看不下去这种现象,下令重申纪律:但凡押解人犯,必须按规矩办事,违者重处。这道命令虽然颁布了,但收效甚微。

不到半年,就有三名差役为了争夺一个押送女囚的差事,当着贺天锡的面大吵大闹。贺天锡气得拍案而起,当场革去三人的差役身份。

这些争抢的表象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利益?这还要从押送路上那些不为人知的交易说起......

【押送路上的灰色交易】

康熙四十二年的一桩案件,揭开了押送女囚路上的灰色交易。这年冬天,江苏常州府的一名叫钱德贵的差役,在押送一名叫王氏的女犯途中,被当地百姓告发贪赃枉法。

原来,这个钱德贵一路上让王氏的家人"买路"。从常州到云南,一共设了十三道关卡。每过一道关卡,王氏的兄长就要交上一笔"规费"。若是不交,钱德贵就让王氏走最艰难的山路,甚至故意放慢行程,让她饱受风霜之苦。

这还不算完。钱德贵还在路上设下圈套,让王氏的家人不得不花重金"赎身"。他故意在路上制造"意外",声称王氏企图逃跑。王氏的兄长为了保全妹妹,只得再三送上银两。

一路下来,王氏家中的积蓄几乎耗尽。最后在四川境内,钱德贵又想出新的勒索手段。他暗中通知当地的人贩子,说自己押解的是个"美貌女犯",准备在半路上演一出"劫囚"的戏码。

不料这场交易被当地一个叫李福的老实人无意中发现。李福将此事告发到当地衙门。知府大怒,立即派人将钱德贵拿获。经审讯,钱德贵不但承认了勒索的事实,还供出了一个更大的秘密。

原来,在押送女囚的路上,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交易链。有的差役专门与沿途的人贩子勾结,趁夜将女囚转卖。事后就谎称女囚"自尽"或"病故",蒙混过关。

据钱德贵交代,光是江南一带,每年就有十几名女囚被转卖。这些交易大多发生在偏僻的地方,有些甚至就在官道旁的客栈里完成。

雍正年间,朝廷发现了这一情况,下令严查。结果在短短三个月内,就查获了二十多起类似案件。其中最触目惊心的是浙江黄岩县的一个案子。

黄岩县的差役徐长寿,竟然与当地的人贩子组成了一个固定的交易网络。但凡有女囚经过,徐长寿就会提前通风报信。人贩子则在固定的地点等候"交货"。就这样,徐长寿在短短两年内,就"做成"了七笔交易。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差役还会互相串通,形成一个完整的"地下产业链"。他们会事先商量好,谁负责哪一段路程,由谁来联系买家,最后的银两如何分配。

有一次,扬州府的差役李贵安押送一名女囚去云南。在途经湖北时,他收到同伙的消息,说前方已经安排好了买家。李贵安便故意放慢行程,等待"交易"时机。不料此事被一个跟随的小厮泄露,李贵安最终落了个充军的下场。

随着这些案件不断被揭发,朝廷开始重视起来。雍正皇帝曾专门下旨,令各地加强对押解女囚的管理。但收效似乎并不明显,因为在特殊时期,这种交易反而愈演愈烈......

【特殊时期的特殊现象】

乾隆年间的"金川之役",意外揭露了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当时,大量少数民族女性因各种罪名被判流放。一个叫郑元贵的差役,在押送这些女囚的途中,竟成了战乱中最大的人口贩子。

乾隆三十六年春,郑元贵奉命押送三十名金川女囚前往新疆。这些女囚大多是金川战役中的俘虏,因不愿归顺清廷而被判流放。按照规定,她们需要被押送到新疆喀什,充当边疆屯田的劳力。

郑元贵在得知这个差事后,立即联系了沿途的商人。这些商人大多做着走私的营生,在战乱年代趁机牟利。郑元贵向他们透露,自己手中有三十名身强力壮的金川女子,可以"合作交易"。

很快,郑元贵就在甘肃境内设下了第一个交易据点。他声称有五名女囚在途中"病故",实则将她们卖给了当地的商人。这些商人又把这些女子转手卖给了其他地方的富户。

这种交易手法在当时并非个例。同年冬天,另一名叫王守仁的差役也干起了类似的勾当。他在押送一批苗族女囚时,竟然将整个押送队伍改道,带到了四川的一个偏僻山村。

在那里,王守仁已经安排好了买家。这些买家大多是当地的富户和商人。他们打着招工的名义,实则是在收购这些女囚。交易完成后,王守仁就谎报说这些女囚"在途中染病死亡"。

更令人咋舌的是,在云贵一带,竟然形成了一条专门的地下交易网络。这个网络的参与者包括差役、商人、地方官员,甚至还有一些专门的"中间人"。

有个叫李三的中间人,专门在各地打探押送女囚的消息。一旦得知有押送队伍要经过,他就会提前联系买家,然后再去说服押送的差役。据说,李三靠着这门生意在昆明城里置办了三间铺面。

乾隆四十二年,朝廷发现了这个现象。一位御史上奏称:边疆战乱地区的女囚押送,已经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从押送出发的那一刻起,这些女囚就成了某些人眼中的"商品"。

为了整治这种现象,朝廷下令重申:但凡押送女囚,必须全程有官兵护送,途中不得擅自改道或逗留。违者重处。然而,这道命令收效甚微。

因为在当时的特殊环境下,这种交易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运作模式。从内地到边疆,从官道到驿站,甚至连一些地方衙门,都暗中参与其中。每个参与者都能从中分得一杯羹。

而这些交易背后,还隐藏着更大的利益链条。光靠一两个差役,是无法完成如此大规模的交易的。那么,这背后还有着怎样的推手呢......

【押送差事背后的利益链】

乾隆五十年,江南一场轰动朝野的大案,揭开了押送差事背后盘根错节的利益网络。苏州知府张明德查办一起贪污案时,意外发现了一本账册,上面详细记录着各地衙门在押解女囚过程中的"分账规矩"。

这本账册的主人是苏州府一个叫马德仁的差役。据账册记载,每押送一名女囚,从起点到终点,至少要经过七次"分赃"。第一次是在接收犯人时,要给公堂上的师爷送银两;第二次是给驿站的官员送礼;第三次则要孝敬沿途经过的州县衙门。

更让人吃惊的是,这些"规矩"都明码标价。比如从苏州到云南的路线,光是"打点"各个衙门就要花费白银二百两。若是押送的是大户人家的女眷,这个数目还要翻上一番。

马德仁在被拿获后交代,这些钱并非他一个人独吞。每次押送完成后,他都要按比例上交给上司。一般情况下,差役只能留下三成,其余都要层层上交。

在查办此案的过程中,张明德还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原来各地衙门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分赃制度"。以苏州府为例,但凡有押送女囚的差事,必须先向五个衙门打招呼。

这五个衙门分别是:刑房、户房、驿站、巡检司和府衙大门。每个衙门都要按品级分润。若是哪个差役不懂规矩,下次就别想再接到这样的差事。

不仅如此,押送途中还有大量的"额外收入"。比如有个叫王德寿的差役,在押送一名女囚到四川时,光是收取"路费"就得了一百多两银子。这些"路费"名目繁多,有的叫"住宿费",有的叫"马料钱",还有的干脆叫"保命钱"。

更有甚者,一些差役还会故意放慢行程,就是为了多收几次"规费"。嘉庆年间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湖北的差役李福安押送一名叫张氏的女囚,本来十天的路程,硬是走了一个月。期间,他以各种理由向张氏家人索要银两达数百两之多。

押送过程中,犯人家属往往也不得不与差役做交易。有的是为了让亲人少受苦,有的则是希望能在路上偷偷传个信。这些要求每一个都要花钱,价格也都明码标价。

据官府查获的账册显示,清代中期,仅江南一带,每年通过押送女囚产生的"灰色收入"就高达数万两白银。这些银两经过层层分配,最终流向了各个衙门。

如此庞大的利益网络,自然会催生出更多的腐败。一些衙门甚至会故意制造案件,就是为了创造押送的机会。而这种制度上的漏洞,最终导致了更多悲剧的发生......

【制度缺陷与人性悲剧】

乾隆五十六年春,湖南长沙府发生了一件震惊朝廷的惨案。一名叫陈氏的女囚在押送途中跳崖身亡,这本是个普通的案件,却意外揭露出押送制度中的重大漏洞。

查办此案的御史钱金堂发现,陈氏并非想不开才选择跳崖。据同行的人证实,押送陈氏的差役张得禄一路上对她百般凌辱。在经过澧州时,张得禄甚至将陈氏关在驿站的柴房里整整三天。而这期间发生的事情,无人知晓。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仅在同一年,就有五名女囚在押送途中不明不白地死去。有的被说成"染病身亡",有的则被说成"畏罪自尽"。

钱金堂顺藤摸瓜,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原来押送制度中存在着巨大的监管真空。按照规定,押送女囚必须有官兵护送。但实际上,这些官兵往往是"挂名"的。

就拿陈氏这个案子来说,陪同的四名官兵竟然全都是张得禄的亲戚。他们不但不监督张得禄,反而成了他的帮凶。整个押送过程中,这些人完全听从张得禄的指挥。

嘉庆元年,朝廷下令整顿押送制度。新的规定要求:押送女囚必须有女性狱卒随行,而且要定期向沿途衙门报到。违者重处。然而这道命令刚下不久,就被钻了空子。

有的差役干脆雇用自己的妻子充当"女狱卒",有的则找来当地的妇女临时凑数。更有甚者,干脆找来妓女假扮狱卒。这些所谓的"女狱卒",根本起不到任何监管作用。

制度的漏洞带来的是一桩桩惨剧。道光年间,浙江杭州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名叫吴氏的女囚被判流放新疆。押送她的差役程得升,在途中竟然将她转卖给了甘肃的一个大户人家。

为了掩人耳目,程得升还伪造了一份"病故"证明。若不是吴氏的兄长千里寻访,这件事恐怕永远都不会被发现。而当吴氏的兄长找到她时,她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

道光皇帝震怒,下令彻查此案。结果发现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有的女囚被卖到烟花之地,有的则被转卖给各地的富户。而这一切,都是制度漏洞造成的。

更令人痛心的是,这些受害者大多来自底层。她们没有钱财贿赂差役,也没有权势庇护自己。在漫长的押送途中,她们完全处于差役的掌控之下。

咸丰年间的一份奏折中写道:宁可得罪一方富豪,也不要得罪一个押解差役。这句话生动地道出了当时押送制度的扭曲。在这个制度下,本该维护公平正义的差役,反而成了最可怕的存在。

这些制度漏洞一直持续到晚清时期。而每一个漏洞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逝。直到同治年间,朝廷才开始着手全面整顿押送制度。然而为时已晚,整个清朝的司法体系已经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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