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一百一十二讲
第二册 宋朝、金朝书法批评
北宋后期其他各家的书法批评
第三节 黄伯思等传统派书法观念
一、世之论书者,多自谓书不必有法,各自成一家
北宋后期,苏轼、黄庭坚等人倡导的新思想盛行一时,光芒耀眼,致使当时的其他理论被遮蔽。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当时只有苏轼、黄庭坚等人所提倡的新书法观念,不存在其他书法思想。在苏轼、黄庭坚、米芾等极力彰显个性之际,持有不同见解者为数众多。
这些持异议者并非全盘否定苏、黄等人的书法观点,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对文人在“尚意”之路上走得过远有所不满,并发表了自身看法。与苏轼同时代的沈括,就对当时的部分书法主张提出了异议。沈括在《补笔谈》卷二《艺文》中称:世之论书者,多自谓书不必有法,各自成一家。此语失之偏颇。譬如西施、毛嫱,容貌虽异,却皆为美人。但手必定是手,足必定是足,这不可更改。写字也是如此,即便形气不同,掠须是掠,碟须是碟,千变万化,此亦不可改变。若掠不是掠,碟不是碟,纵使精神筋骨如西施、毛嫱,而手足错乱,终究不是完人。
杨朱、墨翟,贤能善辩过人,却终究未入圣域。尽得师法,律度完备,仍属奴书,然而须从此入手。越过此道,方能涉足妙境,无迹可寻,而后入神。文中所指的“世之论书”,自然是苏轼、黄庭坚等人的书论主张。不过沈括也认为“律度备全,犹是奴书”,强调“入神”,其所谓的“入神”,源自“法度”。
从黄庭坚自身的叙述,我们也能体会到当时人们对他的批评。其文称:往时王定国道余书不工。书工不工并非值得计较之事。但余当时未曾心服。如今来看,定国之言确实无误。从这些言论不难发现,当时众多书家坚持循序渐进之法学习书法,评论书法也多将有无法则作为基本要求。前文提到晁端彦说黄庭坚无王羲之的波戈点画,此处王巩说黄庭坚的书法不工,皆指其缺乏前人的法度。
而黄庭坚晚年对于王巩的“不工”之评还是有所反思。章惇也提出应在守法的基础上造妙入神,其文道:学者须先知晓规矩法度,而后加以勤奋努力,自能进入能品。能之至极,心悟妙理,心手相应,超出规矩法度之外,无处不适宜且皆为妙处,此乃妙之极致。由妙入神,再无踪迹,犹如造化生成,此为神之至极。然而须先知晓规矩法度,加以勤奋努力,从而达到能,持续精进,直至心悟且自得,方能造就妙境,从妙之极致,进而达到神境。总之,不可无师传授与勤奋努力。
这些观点在北宋时期极具代表性,应被称为传统派。其中最为坚定的人物当属黄伯思。
黄伯思(1079 - 1118),字长睿,号云林子,乃邵武(今属福建)人士。其为书法学问大家,针对古代书法遗迹,包括《淳化阁帖》的考证极为精准,深受士林看重。其所著《东观余论》中存有其论书之语。黄氏具备有别于一般文人书家的学问功底,宗旨在于崇尚古风、遵循古法。于篆书,不但能言及,且用心临摹追求。
他曾言:“仆自年少时便喜爱篆法。起初获岱宗秦刻及朝那石章,便进行学习;其后又得岐鼓、坛山字及三代彝器文识,再次学习。仰慕其高古之风,唯以此为师,而汉魏碑首、印章也时常留意,在其之下的则未曾过多关注。”黄伯思对北宋书坛的几位风云人物多有不满。
他表示:“但凡书写,横向难而纵向易,方正处于二者之间。未领悟书意之人,强行作横书,不斜就浊,蜀中便有一人如此。此体唯有钟、索尽显古人之妙。宋、齐时人与之相似,梁、陈、隋至唐始终无法接近。”这里所说的“蜀中一人”应是苏轼。黄伯思对苏轼的书作颇有微词,认为苏轼“未悟书意”,足见他与苏轼对于“书意”的理解存在极大差异。(全文共计:1453字)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总编)
2024年10月20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