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改革,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构建

怀蕾国企改革 2024-09-05 02:00:20

【导读】

我们从事国企改革服务,当然非常关注二十届三中全会,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就是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施工图,为接下来五年、十年乃至本世纪中叶的改革工作提出新要求、指明新方向。

虽然我们要突出重点学习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内容,但是也要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的改革部署深入学习,毕竟,几乎所有深化改革之举都涉及国资国企,必须全面系统学习,才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融会贯通、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决定》要求。明律师在学习《决定》之时,也秉承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心态,与大家一起分享学习心得、共同进步。今天我们聊聊如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市场经济体制的地位和重要性

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必须牵住改革的“牛鼻子”,这就是经济体制改革。三中全会在《决定》中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列入指导思想,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列为重点聚焦工作,明确了“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表。上述系列部署突显市场经济体制的地位和重要性,把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位置,推动市场体系和宏观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扎实成效,为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注入强劲动力。

《决定》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视从标题排序可见一斑:“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第一项任务部署的标题,而将过往排序第一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即“两个毫不动摇”则下移到“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标题的下面,《决定》没有提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反而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晰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方向和路径,这是面向全体经营主体、所有企业家释放的非常明显的信号。

(二)什么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从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再到如今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路走来发展历程非常清晰,市场经济体制从提出、完善到高水平,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成熟定型。

什么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决定》中有着清晰描述: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可见,高水平的关键在于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此同时政府的职责愈加明确即“管得住”、“弥补市场失灵”;其次,“高水平”还体现在充分激发各类所有制企业的活力和全社会内生动力上,有效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如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诸多领域,涵盖政府、市场、体制机制、宏观治理等方方面面。

对照高水平的要求,当前市场经济体制还存在明显的短板弱项:市场体系仍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市场分割、要素流动不畅、制度性交易成本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亟待建立完善等。

因此,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决定》要求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产权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在上述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路径中,“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首次纳入其中,具有特别重要意义。过往经济体制改革以“破”为主,“立”的政策相对较少。实际上,“先立后破”和系统思维才是正确打开方式,诸如产权保护、信息披露、市场准入、破产退出、信用监管等制度都是改革要“立”的重头戏,先立后破、统筹推进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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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蕾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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