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妈呀,大同案一出,二审法官语出惊人:处女膜完整并不代表没被强奸

牛皮贰 2025-04-16 19:27:23

从法官采访来看,案件情况大致明了。男方有脱 衣举动,床单上有两人 DNA,法官认定这有主观意愿和行动。可男方没进入女方体内,处 女 莫完整且体内没男方 DNA,法官还是判了强 J成功。

以前都觉得得进入体内,才算强J,现在只要有主观意愿和动作,不管有没有实际 性 关系都算,这入罪门槛感觉放宽了,以前这种情况可能算猥 亵呢。

然而,这起案子的关键并不是什么“订婚之后男女双方能不能发生关系”,而是在法院以“女方事后点燃窗帘”、“身上有淤青”、“监控拍摄到女方被拖回房间”、“男方录音中含糊承认”这些间接证据,认定可怜的席先生犯了强奸罪。

如果证据真的确凿的话,二审也不会拖了两年多,也不会在二审开庭前,劝说席先生“认罪”来换取缓刑了。

更重要的是,根据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定义,强奸妇女的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席先生从一审到二审都没有认罪认罚,说选择“从轻处罚”是因为他“有过悔罪表现且犯罪情节较轻”,但是在开庭前席先生一直称自己不认罪。对于拒不认罪的犯人不更应该严惩吗?

而席先生母亲在二审开庭前再次放出来的关键性证,据更是说明了这次判罚的问题所在。

根据司法鉴定,“受害人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女方内裤、阴X擦拭物、房间内的纸巾中,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STR中文意思是短串联重复序列,相当于细胞的DNA指纹。只要男方真的和女方有接触,必然会留下这种东西的。

检方只在席先生的床单上检测出了精斑和双方混合DNA,并以此证明席先生强奸了被害人。

然而,虽然这起案子尚有诸多疑点,大同中院还是判了维持原判。

事后审判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处女膜状况不能证明是否发生性关系。”还训诫男方家属不该暴露女方隐私。

但是将心比心,任何人的儿子背上了“强奸犯”的骂名,结果被害人时候还是处女,在一审认定强奸的情况下,除了曝光出来请大家评评理,还能怎么样呢?

判决结果公开后,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基本上各社交平台都在谈论这个“处女强奸案”。很多网友对这么个判决结果提出质疑,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虽然审判长亲自跑出来“答疑”,但仍然并没有平息舆论的质疑,甚至出现了不少过激言论。

对此,三点自己的看法:

1.天价彩礼成高危投资。订婚砸10万彩礼+钻戒,房本没加名就变强奸犯,法院明确彩礼和性同意权无关,女方退钱男方拒收。这下彩礼直接成"高危投资",未婚男性掏空家底可能人财两空!。

2.未婚男性更加清醒。现在相亲堪比扫雷:婚前协议得写"牵手是否算越轨",微信聊天记录成关键证据,甚至得随身带录音笔自证清白。

3.未婚女性更加破圈。一线城市相亲角要卷出火星子,海归女博士和县城孔雀女同台竞技。

更绝的是,某一线城市相亲角已出现"防暴条款相亲男":月薪两万但只接受公证恋爱,约会全程直播留证…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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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皮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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