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席某某罪名成立,入狱三年。实际上他已经以在里面待了两年了,所以再补一年就够了。
这个案子网上的关注度很大,各种声音也很响。不管怎么判,都一定会有一部分人不满意,觉得不对。
有些人关注的是对女性的保护,侵犯了就是侵犯了,不管是已订婚,还是婚内;有些人关注的是彩礼,希望这个案子,把万恶的天价彩礼掀翻在地;有些人专注于搞性别对立,怎样能拱火怎样来。
围绕这个案子,出现过许多谣言,二审尘埃落定后,基本都证伪了。比如女方并非二婚,并非骗婚。
下面这段,是审理这个案件的审判长接受采访时,对案情所做的部分说明:
从法律的层面,审到这个程度,席某某基本是跑不了了,罪名肯定要坐实了。但这事听上始终让人觉得别扭,被害人与席某某确实是通过相亲搭建起来的恋爱关系,并且已订婚,在案发之前,两人平常就有身体上的亲密行为。
只是由于席某某个人观念的原因,坚持婚前不发生性关系,因此这些行为一直保持在边缘状态。
两个相亲、恋爱,已订婚的人,因为这种事,闹到要由公堂裁决,最后一方锒铛入狱,另一方名声受损,坦率说,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的。
从外人的视角,当事的双方未免都有些拧巴。女方多少显得有些冷血,缺乏感情;而男方又缺乏尊重、耐性与沟通能力。这个案件,本应该在尚属人情世故的阶段,通过良好的沟通与妥协,妥善地解决掉,而不是闹到摆在法庭上,摆在全天下人面前来对证。
到了这一步,结果几乎注定是难看的,注定左右为难。在整整拖了两年,双方完全闹掰之后,几乎不再有妥协和调解的余地。
在席某某被判有罪之后,见到的最多声音,是从男性的角度表达的愤怒,他们认为法律所支持的性认可对男性过于苛刻,对已经支付了大额彩礼之后,竟然连这么点夫妻的基本行为都不被接纳,感到相当破防。
可是,破防归破防,把个案当成整体状况来描述,仍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在这个个案里,男女双方其实都有算计。女方有彩礼、付款周期,房产加名的算计;男方同样有。
昨天,有一个自称当事人表弟的郭律师在直播里,讲述了案件一些细节,贴在下面供参考。省流地说,就是男方之所以如此猴急,霸王硬上弓,就是为了生米煮成熟饭,让自己在尾款支付(赖账)环节上居于有利地位,而女方又恰恰也认为被煮熟了对自己彩礼的尾款结算不利,所以两边真就对上了,后面一路谈不拢,闹到撕破脸没法收拾。
当然这只是无法证实的一家之言。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通过婚介去相亲,说没有算计,没有考虑各个现实的因素,只是想纯纯地谈精神之恋,那你开心就好。
不管怎样,这确实是挺拧巴的一个事,但还是没必要因为拧巴就把整个世界都说成是拧巴的。自己想要什么样的,找到和自己匹配的就可以了。
其实吧,人类自古以来的婚姻,有多少是完全脱离所谓现实算计,不用考虑现实,餐风饮露就可以的呢?几乎就不存在,只是每个人在不同的状况下,站在不同的层面上,具体考虑的东西不一样而已。
美好的婚姻要有感情,也离不开现实的基础。我觉得认识到一点,也没有什么好失望的,这并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