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面上的品牌所涉及的虚拟营销方式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品牌IP化、IP拟人化、人物数字化这样一个流程,创造出一个虚拟数字人来吸引消费者,与消费者互动,直播带货。另一类是,推出NFT数字藏品,因其“稀缺性”和“唯一性”,将其与品牌的特征和价值结合推出去,不仅可以让品牌与消费者建立全新的联系,让消费者进入品牌的“元宇宙”,还可以从精神层面、体验层面向更深层地传达品牌价值。品牌实现虚拟营销将是一个长期功课,以下4个法则很重要‼️
法则1:一个不够,要一个体系与现实世界对应的,品牌在虚拟世界也需要一个经济运转系统做支撑。
品牌可以围绕虚拟形象、数字技术、虚拟平台,来打造其虚拟的资产世界。虚拟形象可以构建人格化,影响消费者心智;NFT数字藏品可以加强品牌特性,带来产品溢价:虚拟平台中的沉浸式数字交互可以加速用户沉淀。人、物、景是三大基石,社交作为粘合剂,这种全链路思维才能够让品牌的虚拟营销生效,从而提升与消费者的连接。
法则2:先销售感觉,再销售产品目前很多品牌已经迈出了步伐,比如打造明星化、IP化的虚拟偶像,加深品牌与消费者的连接。
从品牌的角度来看,虚拟人物、IP有很高的适配度和容错率,更多地融入品牌的风格和元素;同时这个成本也更为可控,不容易塌房;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个与品牌交流更具有亲和力的切入点,玩法也可以多种多样。
在一个品牌营销爆发的时代,产品往往是容易雷同的,但是消费者对品牌的感觉是可以具有差异的,虚拟营销恰好为形成这种差异提供了机会,让消费者有机会通过革新的方式重新体验品牌的价值。
法则3:把更多控制权交给消费者现实中消费者往往比较被动,玩法的规则设定都是由品牌决定。
但在虚拟世界中,品牌可以在虚拟营销的活动中让消费者实现自我设计。品牌需要消费者深度参与到虚拟世界的品牌建设中,从中找到交流的渠道,在认知品牌的过程中,感受到溢价,从而刺激拉新、沉淀、转化的过程
法则4:聚拢圈层打造专属营销元宇宙时代的社交体验,其实是一种跨越时空的场景切换本质是一种社会交往关系的建构。
它给予大众在虚拟空间内自由创建、自主表达,而且随进随出的权利,也可以创造属于自己或组织的任何内容。品牌可以通过社交聚拢用户,从兴趣圈层深入到用户中,在线上提供一个可以交流兴趣、产生交易的场所,实现品牌定位与虚拟营销的双重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