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店、按摩店,这些场所往往游走在大家认知的灰色地带。有些人将他视为放松身心的正规场所,也有人将他与色情服务挂钩。
近日,一起发生在洗脚店的强奸案引发关注:一名男子在接受服务时,试图与女技师发生关系,遭拒后还强行继续,最终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这并非孤例,类似案件在全国多地均有发生。
据警方通报,事发于某地一家洗脚店。一名男顾客在接受女技师按摩时,突然提出性要求,女技师明确拒绝后,男子仍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女技师在事后报警,警方迅速介入,并以涉嫌强奸罪对男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核心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即使是在有偿服务场所,只要女性未同意,任何强迫性行为均构成强奸。
要是证据充分,该男子将会被叛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女技师身体伤害或其他加重情节,刑期可能升至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类似案例:在浙江某按摩店,一名男子强行与女技师发生关系,尽管他称“女方没有强烈反抗”,但法院仍认定构成强奸罪,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法官强调了:“女性未激烈反抗不等于同意,在服务行业,权力关系不对等可能导致女性不敢反抗。”
江苏某案件中,涉事男子事后赔偿女技师数万元,并试图私了。然而,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即便双方达成和解,仍不影响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该男子被判4年有期徒刑。
“有偿服务”≠性同意,女技师的工作内容仅限于正规按摩,而非性服务。
“她没反抗,就是默认”大多数人认为,只要未激烈反抗,就等于默认。但实际上,女性可能因恐惧、权力或担心报复而不敢反抗。法律明确规定,“不同意就是强奸”。
“足浴店本来就有特殊服务”部分男的将按摩足浴行业污名化,认为“花钱就能为所欲为”。然而正规足浴店并不提供性服务。
“赔钱就能私了”强奸罪是公诉案件,即便受害者接受赔偿,法院仍会依法判决,警方还是会侦察。
正规足浴店与非正规店的模糊界限虽然大部分足浴店都是合法经营,但还是有一小部分场所确实存在性服务,导致大家对整个行业产生偏见。这种情况使正规技师面临很大得性骚扰风险。
有很多的女技师反映,工作中常遭遇顾客的肢体触碰,言语挑逗、甚至直接提出性要求。但是行业竞争激烈,一部分人选择忍了下来,而不是报警。
这一起足浴店强奸案,不仅仅是一件法律事件,更是一面镜子,照出行业乱象、性别权力失衡和社会认知偏差。无论在任何场所,无论双方是什么关系,女性的性自主权都必须被尊重。法律不会因行业偏见而降低标准,正义也不会因金钱交易而打折扣。
希望此次案件能成为一个警示: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其他人,任何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终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