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莞市公安局与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6名派遣到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从事铁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铁骑岗位(6名、仅限男性):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至35周岁,身高1.75米以上,持有准驾车型D或E驾驶证的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男,身高1.75米以上;
3.年龄18至35周岁;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
6.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7.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8.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擅长公文写作及有摩托车驾驶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9.必须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觉悟、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24小时值班备勤、夜班轮班、出差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被开除公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等不得报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公告
通过东莞市公安局或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本次招聘内容。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
东莞市莞城区新风路192号盛安贸易公司
(五)现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7.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8.自行打印并填写完整《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9.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第2至第6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
(六)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按照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将会电话/短信通知符合资格报考者(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参加下一环节考试测评,未接到电话/短信通知考试的视为初审没有入围。接到电话/短信通知的报名人员无故未参加相关招聘流程的,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
(七)考试测评
采用“笔试+心理素质测验+体能测评+面试”的顺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心理素质测验和体能测评结果须达标。
(1)笔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公安局或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进行公布。
(2)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对象: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心理素质测评:考生在参加面试后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或笔试等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CM
凡体能测评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等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4)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名次。
(八)考察
由我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并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由我单位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我单位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我单位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我单位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十)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公安局或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报考人员存在前述回避关系的,须接受本单位工作岗位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或隐瞒前述回避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隐瞒、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3100566、18944720037(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