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景德镇市高新公安分局准确把握夏季违法犯罪规律特点,聚焦小案快破、简案快办,全力破案追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关切。近日,高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车辆“被盗”案,但结果却令人啼笑皆非。
7月26日下午,市民江先生到我局报案称其当天中午到高新区某单位来办事,将电动车停放在5号楼前,在办完事正准备骑车走的时候,发现车不见了,于是怀疑自己的电动车被人偷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江先生将民警带到5号楼附近的停车位后,指出他当时停车的位置,并详细说明了车辆型号、颜色、牌照等信息,鉴于江先生第一次来,民警决定先在附近搜寻一遍,无果后耐心询问其是否可能记错了停车位,但其坚持说没有记错,自己的确把车子停在这里。
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民警顶着烈日对附近的工作人员和周边商户进行逐个走访,并调取了相关视频监控,始终未找到江先生“遗失”的电动车。电动车何时被盗、何人所盗,又是如何离开的?结合江先生反映的具体时间,民警倒查视频溯源研判,最终发现江先生在26日去医院的时候,并没有将电动车停放在5号楼,而是将电动车停放在医院正门口,因5号楼距离医院正门较远,且周围环境相似,便出现了“大乌龙”。找到电动车后,民警立即联系上江先生,经过仔细核对,确定该车的确系“被盗”电动车。
目前,民警已将该车交到江先生手中,并叮嘱他不要再粗心大意了,江先生对民警的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并称赞道“有你们人民警察,真好”。
(来源:景德镇高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