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晚,宜宾屏山就有这样位“兄台”明知自己喝了酒还开车载上家人回家,家属不仅未阻拦驾驶人开车,甚至阻碍交警执法,更是“醉”上加罪,一起踏上了同一条路。
纪法的代价●驾驶人余某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屏山县交管大队刑事拘留
●其家属宋某芳因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
●其家属黎某兵因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7日行政拘留
案情回顾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筑牢国庆期间交通安全防线,屏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重点路口设立卡点,开展夜查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10月6日20时许,一辆白色轿车在驶入天竺路设卡路段时,提前将车靠边并慌张下车准备离开,带队民警上前查看情况后,发现驾驶员余某平身上酒味浓烈,随即要求其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余某平拒不配合,并一直拒绝:”我凭啥要吹气,我为啥要吹气,我没有开车,就只是路过!“
随后嫌疑人以要上厕所为由试图拖延时间,引起多名群众围观起哄,影响现场执法。
阻碍执法人员经民警多次警告后,并提醒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正当民警准备采取强制带离措施时,21时许,尾随而至的嫌疑人舅妈、舅舅、老表等人上前阻止执法。其舅妈宋某芳上前抱住嫌疑人阻止执法人员将其带离;其舅舅黎某兵现场气焰嚣张,对现场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拉扯、推搡;同时,其老表购买多瓶矿泉水试图让嫌疑人喝下,以便稀释血液酒精浓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民警再次对阻碍执法人员作出警告后,便将嫌疑人迅速带上警车。宋某芳见状立即倒在警车入口处哭闹阻止关门,严重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民辅警在对其劝说半小时后无果,随后派出所出警民辅警将宋某芳强制带至派出所。
经鉴定,嫌疑人余某平被送检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9.7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目前,嫌疑人余某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屏山县交管大队刑事拘留;宋某芳因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黎某兵因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7日行政拘留。
郑重提醒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人民警察作为打击违法犯罪、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在正当执法过程中,拥有法律赋予、不容侵犯的正当执法权威。请勿以身试法!
来源:屏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