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人民法院:判后答疑促履行写好审判后半篇“文章”

燕赵时讯 2024-09-08 10:14:15

铃铃铃……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响起。

“张法官,我是小马,还以为赵大妈会上诉呢,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接到这通电话,正在翻阅卷宗的安新县人民法院法官张林杰露出了笑容。他的思绪不禁被拉回到那起健康权纠纷案——

小马与赵大妈两家房屋相邻,在安新县端村镇某村相邻而居十几年,一直相安无事。可当小马在自家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开始,原本友好的两家人,关系变得剑拔弩张,甚至对簿公堂。

原来,小马想将自家闲置的屋顶利用起来,改造成“阳光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收取租金。在小马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过程中,有部分光伏发电设备超出了其家房檐,赵大妈看到后,认为影响自家的采光,要求小马拆除,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后经端村派出所调解,小马同意将超出部分拆除。

原以为纠纷就此了结,想不到仅仅几天后,小马在组织工人拆除光伏发电设备超出部分时,与赵大妈再次发生争吵,赵大妈在冲动之下推搡了小马,致小马倒地、头部受伤,小马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7天后出院,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马遂将赵大妈诉至法院。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与生活幸福感息息相关。张林杰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熟悉案情,考虑到双方的邻里关系,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优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期消除双方积怨,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

于是张林杰联系双方当事人来到安新县人民法院,劝说双方珍惜邻里情谊,相互理解包容,然而,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互不相让。“赵大妈打人了,连句道歉的话都没说,还不想赔钱,根本不可能!”小马控诉说。“是小马家安装光伏超出房檐,影响了我家,他有错在先,现在要我赔钱,我觉得不合理!”赵大妈气愤第反驳。当时正值八月酷暑,调解现场气氛紧张、火药味儿十足。双方各执其理,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为及时解决纠纷,张林杰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择期开庭并对此案依法作出了判决,由赵大妈赔偿小马各项损失6137.31元。一审判决作出后不久,赵大妈顶着烈日来到法庭,对判决结果提出质疑并口头表明要上诉。

面对前来“兴师问罪”的赵大妈,张林杰法官打开了接待室的空调,并为赵大妈倒了一杯水,安抚赵大妈:“天气真热,您不用着急,喝点水慢慢说。”赵大妈的态度缓和了下来,并向张林杰法官敞开心扉,道出了疑问。张林杰法官针对其质疑,认真细致地予以解释,首先向赵大妈讲明,判决作出的根据是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不存在偏向谁的情况,接着从“法理”角度详细向赵大妈释明有关法律条文之规定,明确告知其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实施侵害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赵大妈说明赔偿小马各项损失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计算标准。同时,再从“情理”角度安抚和疏导赵大妈情绪,以桐城“六尺巷”典故为例,阐述邻里间“以和为贵”的重要性,引导赵大妈念及邻里情,缓解对立情绪。

在听了张林杰法官耐心讲法说理后,赵大妈意识到自己“一时冲动”的代价,对此案判决结果表示认可:“谢谢法官,我的心结打开了,我不上诉了,现在就把赔偿款给小马……”

回顾案件办理过程,张林杰表示,作为基层一线法官,面对的当事人都是普通老百姓,他们不熟悉法律,对于裁判文书中法言法语难以理解,加之败诉的不悦情绪,可能会对判决内容有抵触和误解,只有把“如我在诉”理念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倾听民之所呼、回应民之所盼,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有温度的守护。”张林杰感慨地说。

判后答疑是审判工作的延伸,也是法官的重要职责,安新县人民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力求通过判后答疑工作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地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力促当事人服判息诉、履行裁判义务,以期做到法院工作多走一步,判决落地就少走一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的同时,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良好效果。

报道:通讯员李楠

来源:雄安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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