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鲍毓明性侵“养女”案有了新的进展。
先是《新京报》的报道,有专家站出来说,这件事中女孩母亲长期未能尽到监护责任,属于失职行为。
之后,鲍毓明的姐姐说:女孩和鲍毓明,不是养父女关系,并且女孩和妈妈曾去过鲍的老家见过父母。
似乎有意在把责任和大众的视线转移到女孩和妈妈身上,试图淡化鲍毓明在这件事情中的责任。
接下来,《财新网》的这篇《高官性侵养女案疑云》报道,目的就更加昭然若揭,将一个长期性侵未成年少女的恶性事件美化成了一个自小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求安全的故事。
大家应该也还记得,鲍毓明曾说他和小女孩并未真正以养父女关系相处过,并表示他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
鲍毓明对《财新网》记者说:“收养之初,女孩母亲称等女孩到了年龄,就和他办理结婚手续。”
再结合鲍毓明姐姐说的话:女孩和母亲曾经去过鲍的老家见过父母。
他们极力的在扭转一个事实:从一开始,女孩就被当做“童养媳”送到了鲍毓明身边,而鲍毓明似乎一开始还挺勉为其难的。
鲍毓明还向《财新网》记者苑苏文提供了一些他与小女孩的聊天记录,以此来证明他和小女孩是恋人关系。
这位记者还引用了一些不具名的人士的言论。
这篇文章提供了从鲍某明的角度对这件事的表述:女孩从小被丢来丢去,没人疼没人要,他好心好意收养小女孩,女孩的妈妈说要等女孩长大了就嫁给他。他对小女孩呵护备至,没想到被女孩反咬一口,被她骗了。而女孩一边报案,一边和他示好、很依赖他,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在这位记者的笔下,这件事变成了一个傻白甜高管大叔和14岁少女的哀怨缠绵、爱恨交错的爱情故事。
小女孩从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鲍毓明反而成了受害者。
她对这个小女孩的评价是:故事会人格。对了,这个记者也是一位女性。
她对整件事的评价是:小女孩13岁时找了个留美归来的甜心老爸,到了20岁开始到处哭喊自己被强奸。
这位记者字里行间一直在帮他强调”恩将仇报“几个字,她也对自己这个流量汹涌的劲爆选题十分得意。
然而,这位记者笔下的sugar daddy,帮助小女孩却帮助到床上去了。
一个有权有势有社会地位懂法律的成年男子,被一个14岁的女孩骗上床,还被女孩骗得用胶带缠她?
还折射人性的深不可测?
十几岁的小女孩和四十几岁的高学历法律界成功人士,哪个更深不可测?
一个女孩子,14岁起跟一个40多岁的男人发生关系,然后在一起生活了3年多,这3年里没说过那些好话的可能性有多大?
从南风窗的报道里得知,鲍毓明经常引导甚至强迫女孩发一些表达爱意、依赖性的话语给他,不断给她灌输一种他是最重要的人的思想,这是一种典型的精神控制手法。
在一些长期的性侵案里,面对对方的侵犯与凌虐,能够说服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是将这种罪行理解为“爱”。受害者会说服自己爱上施暴者,这样就不会觉得自己太脏,就不会那么痛苦。
小女孩出现这种喜怒无常的状态,恰恰是心理出现问题的表现——况且鉴定也显示,兰儿已经是重度抑郁症,而且伴有PTSD。
这明明是受害者的苦难,是值得我们细心呵护、值得同情的创伤啊!结果现在却成了指责受害者的武器。
这位得意洋洋、写出爆款文章的女记者,你的同理心哪去了?
联想起鲍毓明对媒体说的那些话:绝无此事,我跟她并未真正以养父女关系相处过,她的指控纯属捏造。事实会证明我的清白,我也有这方面的充分证据。警方查过此案,也知道我是清白。
他似乎早已经是成竹在胸!
的确,对一个深谙法律、专门研究过强奸幼女案、保留了大量聊天记录的人来说,这个案子对小女孩很不利。
小女孩能提供的证据远没有鲍毓明保留的多,这么多年过去,该有的证据早已经被销毁,更何况小女孩和他生活在一起时,完全是在他的监视下生活,很难留下证据。
如果警方再次立案调查以后,还是证据不足,那么从程序正义的角度,鲍毓明很可能是无罪。虽然舆论可以认定鲍毓明是罪犯,但是法律需要的是证据。
但是,40多岁的男人和14岁小女孩发生关系,无论是强奸、诱奸、还是自愿,舆论都不应该反转,这不是她的错,更不应该让小女孩由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
目前,烟台警方和检察院已经成立专案组,这个案子后续会怎么发展,暂且等待警方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真是服了某些媒体人了,为了钱什么颠倒黑白的文章都能写得出来。
不管怎么样,14岁是不是未成年,既然是律师,明知犯法却做了,这人就是禽兽
什么都不能抹掉小女孩14岁被性侵的事实。
好想去网爆这个写出:甜心爸爸:的女记者,诅咒她的全家和十八辈祖宗都觉得是对诅咒的污辱。真应该问她她是人吗?
钱能颠倒黑白,但公道自在人心,愿天收了它[笑着哭]
有钱人又是个高学历的流氓,太可怕了
希望写这篇文章的女记者也碰到这样的人,我到要看看她还怎么编
不管女孩是什么人,这男的都犯了罪,洗不白的
想起了房思琪那本书,小女孩被性侵,就是会在内心让自己觉得这是爱,才会觉得自己没那么脏,明明是长期被性侵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问题,人渣竟然还想洗白,更不可饶恕。
什么都不能抹掉小女孩14岁被性侵的事实
畜生人渣衣冠禽兽,还律师,侮辱法律
这位“女记者”,一定不简单,一定有深度的故事!
这个高管,人神共愤,天理不容,但是看很多信息,这个女孩的妈,多半也有很大问题
这畜生一家的意思就是,四十岁大叔被14岁女孩性侵了?
收钱洗地了
钱和权,能改变一切
先不管女孩,这个男的找未成年人就是个社会败类
别的不说哈!就冲着鲍在女孩14岁掐点睡了她这点就特么能够说明一切了好吧!
各位老爷再怎么粉饰不要忘了一个事实,这个女孩没有成年,她就算是过了十四岁她也没有成年,不要不小心流露出你们有悖良知的性偏好来
一个40多岁的老男人找了一个13岁的童养媳,在说什么屁话呀?就是个恋童癖,不需要任何辩解
这个女记者真是低劣无耻
什么时候高管犯罪各方面都考虑好的高智商犯罪就能判无罪了?那大家都考虑好怎么脱罪全去犯罪社会不就乱了,这么典型案例如果不严判,以后人人效仿,可别怪别人,强奸幼女的都应该枪毙!谁家没孩子,说得那么轻巧
孤苦无依的小女孩,怎样度过这可怕的岁月
哎呀妈呀,过两天会不会曝出,小女孩涉嫌强鲍某
我看了想哭,什么叫胳膊拗不过大腿,如果这还不能确认他的罪行,这个社会我已经不抱希望。
为了钱什么东西都写得出来,有些人没人给他钱也什么都说的出来,是有多阴暗啊
新京报,财新不是早都知道屁股都是歪的了。加上澎湃,连老公知-方舟子都看不下去新京报了[得瑟],他们这样二次伤害一个女孩,也不怕遭天谴
不管怎么解释,怎么推诿,淫心没变!
这个知法懂法玩法的鲍毓明,手里握有大量证据证明自己很无辜,很是勉为其难,……。鲍家又无权无势,……,……
不管那对母女怎么样,鲍毓明是洗不白了
苏州的那个许x馨成功套路
财经网删稿了,辣鸡媒体人
我只想问一下女记者,你自己有女儿吗?
缺德的男人,缺德的女记者,你的同情心在哪?诅咒你也碰到这种色鬼!
可怜。
恋爱关系?14岁和一个又丑又老的老头子,恋爱,别搞笑了好吧
傻白甜大叔~~~呵呵呵呵呵呵
女孩妈妈即使有问题,也不能掩盖这个人渣的事实犯罪
希望更多的公众人物用你们的力量帮助这个可怜的孩子
恶魔在身边,恶魔帮凶太多了
这个女记者为了出名和钱。利用这两母女整天死这个律师。因为这个律师是名人。公道自在人心。这两母女为了钱。这个男的只是花钱的嫖客
仨都有问题。小女孩都报案几次了,她最亲的人——母亲,在干什么?
一个成人 未成年 小编法盲嘛 大灰狼就是大灰狼 去你的甜心爸爸 你要不 网友都能是你的甜心爸爸
媒体疯了,为了这类污秽之事竟大书特书!
其实我想过,万一这真的是个污蔑,那就太可怕了。。。
有些人不要道德沦丧后又试图无视律法,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一定会来
为了钱什么文章都能写,良心被狗吃了
敢做单身老男人的养女这件事一开始就没有问题呢?
反正未满14,不管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啊
这么能洗?这也配洗?
直接举报难道不实际一点?评论多了还给她增加热点,[汗]
这个女孩的妈妈不是什么好东西,孩子都14岁了还送到陌生人身边,怎么想的,目地不单纯
这一家人都是奇葩吗,能够带着一个未成年人见家长?
金钱的力量,这里面 利益链很大,不愧是有过外国大学毕业证的,炼铜的真多
这不是刑事案件吗?有证据就抓,有立案吗?洗白有用吗?女孩的体检报告呢[好生气]
不怕坏人耍流氓!就怕坏人有文化!!
第一次被强行这样才14岁!很同情支持小女孩!坚决支持严惩鲍某!
当网友都是傻子吗
[呲牙笑]一个高智商高学历混社会小有成就的中年男士被十四岁小女孩耍的团团转????这话说出来谁会信呢!!
颠倒黑白
开始买水军洗白,高智商犯罪,早就预留证据提防东窗事发!最无姑的十几岁的女孩子!四十几岁未婚本身就发人深思!
社会所谓的精英有多少这种人啊!这应该只是冰山一角吧
法不责权,法不责钱,这就是最好的证明啊
看到这个标题,我连内容都不想看了,直接举报
这样对一个小女孩用言语攻击,而帮助一个垃圾,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活生生把一件事扭曲,你读那么书,真的没用,还不如小baby懂事,真的失去言语说你……天会看……
我真心觉得这个女孩的父母真是神人,这么小的孩子交到陌生独居男子手里,这种父母也是枉为父母,心真够大的,我觉得小女孩父母和那个养父都不是东西,可怜了这个小女孩
不怕流氓没文化,就怕有文化的流氓
徐州的又被沉默了,这个个案出来的真是及时啊[得瑟]
怎么说呢,极有可能是一个爱财,一个爱色!到这个男人又不肯娶她,愿望落空,自然报复!可能女孩的母亲也参与了呢。谁他娘的啥不是亲生的会好吃好喝的供着?我就不信她妈不知道!
40岁的大叔被14岁的女孩欺负了?这逻辑太强大了,我的良心理解不了
糊糊糊糊糊糊,鲍什么的糊。有钱了不起啊
有时候受害者会得一个什么综合征,帮着加害自己的寻找猎物,帮他辩护,给这个女孩找个心理医生,她对半也得了,自己受得侵害的时候,父母不来帮自己,全靠这个老男人活,会得的
悲哀啊
是养女也好。不是也罢,你都洗脱不了强奸罪的罪名,你知法犯法再怎么扭转也洗脱不了罪名,14岁她会爱上你这么老的男人吗?她会想主动嫁给你吗?如果都是自己愿意还会自杀吗?还会告你吗?能自圆其说吗?
pua 典型的… 哎……
看到这个标题不用看内容就知道是苑苏文那个玛丽苏小说记者,描写一个四十多的大男人居然用小鹿般的眼神,从此再也体会不到林深时见鹿的意境了。
无良媒体不要带风向,依法严惩是正道
看到大家没被带跑偏我就放心了,鲍想愚弄大众,却不知大众可不是好愚弄的
大众同情女孩是因为她年纪,如果,这事儿从18岁以上的女孩开始,估计舆论就得骂她贪钱了吧?男的龌龊,女的,也好不到哪里去吧??这么多年了,不跟母亲说??为啥不跑了??20岁才懂事,说啥我也不信!不认识鲍,也不想为他洗白,他的恶劣行为肯定是要惩罚,但这种母女,不配别人怜悯!
热点转移了,苏州许事情就这样过了?
怎么都不指责女孩的父母?他们才是最大的凶手
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得瑟]说白了就是馋人家没发育好的身子。
两个人都不是啥好人,一个恋童癖,一个拜金女,女孩母亲也是为了钱把女孩卖给鲍某某,女孩也为了钱在这里编故事,我不信现在这个年代14岁的孩子不懂男女之事,有时候说出来的话能把成年人吓一跳,价钱没谈拢又把鲍某某举报了,该好好查一下
都不是好东西
14岁之前是幼女,14一16是未成年少女。强奸幼女很重的罪,强奸未成年少女就轻很多了。
长腿叔叔的浪漫请只存在于文字中,现实中的长腿叔叔不是恋童癖是什么?恶心!垃圾!!
呵呵,他急了急了急了急了急了急了急了急了急了急了急了急了,洗地板了
女孩的妈默认女儿和男主角的关系的,还真不能全怪这男的,男的么看到年轻的就扑上去赚便宜,以为两厢情愿,女的家么也看上男人家的钱和地位了,像这种女孩的家庭状况不走些捷径要想翻身多辛苦,直接价格有钱海龟一步到位
恶 想吐,这是哪个脑残看多了小说想象出来的
有资源,有人脉,苏州变许州[横脸笑]
他是受害者,真是三观都被震碎了,就算女孩的父母想让她攀上“高枝”,也不能说他就是受害者吧,还童养媳,旧社会吗?
我一直觉得她妈妈才是大奇葩,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女娃,那么大了还跟一个三四十岁的人走,也不阻止。
小三上位不成想坑钱
没有告诉妈妈,这三年里妈妈沒有去看看孩子,这件事可真没那么简单,鲍畜要色,亲妈要钱,一群混蛋
真是被气到冒烟,14岁的小姑娘怎么可能懂这些东西,还引诱40岁的老大叔,有钱的高知识分子就可以随便颠倒黑白吗???当群众都是傻得吗???
看到这事的第一时间我就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被性侵那么多年才去报警?这不是在大山里面,在都市有很多方法和途径吧,为什么还能到现在才选择公开?为什么
最近也在看这个报道,哭了好多次,太难过了,这个女孩儿真的太可怜了,她的妈妈为啥那么愚昧要让一个陌生的男人来养她自己的孩子,她真的能了解那是什么样的人吗[汗][汗],搁一般的妈妈谁会这样做啊,绝对舍不得啊,太难过了,为这个女孩儿,这个女孩儿一辈子都被毁了
这些事,一个巴掌拍不响,谁送女孩入虎口,而且还让她在那过了3年[汗]。
因为之前刚看过房思琪自杀事件,看到这个案例,无比的痛心!也许之后,这个禽兽会完美避罪,但他永远会被人们唾弃。还有,想问问那些指责14岁女孩的人们,你们有心吗?
就是被亲妈卖了,这个男的虽然禽兽,但就是为了上床 ,平时不见得比亲妈亏待小女孩。小女孩也确实依赖他,可能是为钱为生活,年纪虽小但也不至于什么都不懂。他们俩真不见的是纯粹的胁迫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