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终于做了如实供述

社会观察喵 2024-09-05 01:08:59

2023年4月,该院办案组成员讨论案情。

  2023年4月,我们办案组办理了一起涉及诈骗和敲诈勒索的案件。我至今仍然记得第一次见到被害人父亲时的情景,70多岁老人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阴霾和愁容,他显得不知所措,反复地向我们表达着自己的绝望。

  该案中,被害人潘某原是一名银行职员,在2018年夏天结识了同为球迷的李某甲,二人因为共同的爱好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其间,李某甲得知潘某想申请公租房却因为条件不符合而发愁后,便向潘某提出自己认识的朋友可以帮忙办理公租房。和父母商量后,潘某决定请李某甲帮忙。

  没想到的是,李某甲先后以办公租房需要打点关系,委托办事的朋友跑路需要打官司、请律师、给好处费等为借口向潘某要钱,截至2021年7月,其共从潘某处骗取钱款140余万元。更让人气愤的是,李某甲还将堂弟李某乙介绍给潘某,协商共同投资二手摩托车生意,并先后以潘某答应投资但没有投资造成李某乙生意亏损为由强迫潘某转款、签订借条。

  2022年3月,李某甲伙同他人前往潘某住处再次索要钱款,潘某忍无可忍选择报警。

  但是,此前为了筹集钱款,潘某一家不仅花光了之前的卖房款,还欠下一大笔债务,潘某也因此事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被辞退。潘某一家只能住在出租房里,时不时会有债主上门催债。此外,潘母身患癌症动了手术,身体大不如前,生活的窘迫让潘某一度想到了自杀,年事已高的潘父则成为了家里的顶梁柱。

  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考虑到该案中被害人一家对于挽回损失的急迫需求,我们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侦查取证时重点围绕李某甲的财产状况开展调查,同时对李某甲和李某乙共同犯罪的事实开展进一步侦查。但可惜的是,从调取的证据看,李某甲将从潘某处诈骗的钱款挥霍殆尽,其名下也没有其他财产。而认定李某乙犯罪的证据不足,他依然逍遥法外。

  经过反复思考,我决定从李某乙处着手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我和办案组成员再次找到被害人,详细了解了他被威胁签借条的经过以及李某乙两次到他家索要钱款等情形,通过进一步调取潘某报案记录、公安机关出警记录、潘某微信和支付宝流水印证其证言,并详细分析公安机关前期对李某乙的讯问笔录,针对性地对李某甲开展讯问,查找二人言词证据的破绽。

  同时,经了解李某甲的成长背景后,办案组联系到了其母亲,希望她能劝说李某甲配合调查工作。老人不仅非常支持,当了解到李某甲已经将赃款挥霍一空后,更是表示愿意从自己微薄的退休金中拿出大部分钱款退赔被害人。

  后来,当我们再次讯问李某甲时,其受母亲感召最终悔悟并如实交代了其和李某乙共同犯罪的事实。拿到李某甲的口供后,李某乙也被依法追诉到案。在铁证面前,李某乙对自己与李某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2023年7月12日,我院以李某甲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李某乙涉嫌敲诈勒索罪向北京市延庆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20日,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甲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6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某乙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一审宣判后,二被告人未提出上诉。

  与此同时,潘某一家已经顺利拿到了李某乙家人赔偿的钱款,李某甲的母亲也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和潘某取得了联系,并达成了每月退赔的意愿。

  案件圆满办结,我倍感欣慰。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深知一定要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都当作“天大的事”,在办案中情同此心,将心比心。

  (口述人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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