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医疗领域中备受瞩目的新兴行业,消费医疗正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潜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人群和投资主体,从口腔正畸到医美整形,从眼科治疗到健康管理,消费医疗领域在医疗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推动下,逐步展现出巨大的市场活力和增长潜力,成为健康领域的新赛道。
1月19日,在湖北省两会上,本刊记者采访了湖北省人大代表、长江航运总医院副院长胡飞。
“受各种因素影响,消费医疗的主营业态目前主要是‘小而美’的门诊部和诊所,消费医疗市场上重营销、轻技术,非法广告、医美直播带货等不良现象越演越烈,医疗市场秩序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消费医疗纠纷经常发生。探索消费医疗领域的专项立法,加强医疗强监管迫在眉睫。”
为此,胡飞建议:
![](http://image.uc.cn/s/wemedia/s/upload/2024/f293eaceb8b2b87203b030d594451faf.jpg)
(一)推动立法,加强对消费医疗行业的正向引导,明确消费医疗与生活类消费、消费医疗与疾病治疗类医疗的关系,界定消费医疗活动的类型和范围。严格各类别、各层次消费医疗机构主体的市场准入设立条件,对从业人员执业资质作出明确规定。
(二)将消费医疗是否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畴进行探讨,加大对消费欺诈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虚假宣传的违法成本,对医疗技术差、失信度高的企业依法予以惩处,营造消费者信赖的市场环境。
(三)明确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加强消费医疗监管,妥善处理各类消费投诉。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健康科普工作,鼓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权威健康科普,加大优质科普服务供给,提升医疗宣传的规范性,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记者/柯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