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意寻野路、无视警告深入无人区……近年来,总有一些“驴友”因为任性探险被困,为此惊动社会动用专业消防、民间救援等大量资源进行解救。众多网友看到此类新闻,在谴责这种胆大妄为的同时强烈建议,让不听劝的“驴友”为其占用的公众资源买单。
近日,5名“驴友”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两万元救援费用,转入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财政账户,这笔费用将支付给参加救援的社会力量。这是江西省首次对违规探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行为进行追责,也对滥用公共资源敲响了警钟。这意味着,政府不再为任性探险所耗费的救援成本兜底。
公共资源应当用于公益,不该为私欲买单。比如遭遇自然灾害,在极限营救中都会看到救援队的影子,网友常为人和动物被解救的视频感动落泪,原因是没有生命愿意身陷险境,公共资源用在这些地方,适得其所,彰显了社会大爱。
相反,一些“驴友”盲目追求刺激、争相打卡野生景点,他们不顾警示、劝阻,又缺乏户外运动知识和对大自然的敬畏,给自己带来风险,一旦发生意外,就需要动用大量社会公共资源进行救援。以江西事件为例,5名“驴友”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山区探险被困,应急、消防、公安、蓝天救援等政府和社会力量一共投入了上百人,历经18小时艰难搜救才将他们救出。
救援不应是“免费午餐”,政府在救援的同时,也应该对这些不理性探险行为进行震慑和约束,因为如果没有这些任性行为,珍贵的公共资源本可以不必消耗。
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向无故占用资源者追责,应该成为各地治理野蛮旅游的标配。比如,2020年8月,两名“驴友”擅自进入峨眉山后山的原始森林探险,迷路失联,经过各方力量56小时搜救后获救,两人承担了两万余元搜救费用。今年7月,4名游客在新疆被困冰川无人区,当地动用三架民用直升机及马队救援,4人事后却拒绝承担救援费,最终经法院调解支付了费用。
让违规者担责,让任性者买单,既符合法律要义,又彰显公平正义。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敬畏自然,敬畏法律,敬畏规则。只有责任和权益相统一,才会让更多驴友在做出不理智决定时,不敢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