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365网股票索赔平台讯,2024年2月21日,ST海越(海越能源600387)公告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未依规及时回复重大事项监管问询,上交所对公司及控股股东汇能鑫能源、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时任总经理程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予以通报批评。
上海海汇所梁律师提示:已有投资者诉海越能源证券虚假陈述案获赔付,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4月29日期满,错过将失去挽损权利。2020年2月27日(含)至2021年4月29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29日闭市后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海越能源在业绩预告中披露,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净利润亏损19,000-24,000万元,上年度为盈利5,604.10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7,500-22,500万元,上年度为盈利4,668.93万元。业绩亏损原因主要系:
1、公司碳酸锂产品市场价格同比上年同期下降较多,公司对产成品碳酸锂及上游原材料电解质等相关存货,共计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2.3 亿元。
2、对应收款项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3、2023 年四季度,针对碳酸锂市场情况大幅下跌,公司已积极开展产线技改与工艺优化工作,通过产线副产品的深加工,一是增加公司销售产品的整体附加值,提升产线整体收入,二是减轻碳酸锂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副产品深加工实验与调试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副产品深加工的量产相关工作。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