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逃!”从古至今,无数英雄豪杰都因为美色,掉进欲望的陷阱,一个“色”字,让董卓与吕布父子反目成仇;让曹操痛失大将典韦;让纣王黑白不分,残害忠良;让幽王烽火戏诸侯,丢了社稷。
当今社会,欲望的陷阱更是防不胜防,各种手段层出不穷,让大好青年丢失前程,让美满家庭妻离子散!
近日,最高检发布一起典型案例,一伙犯罪分子以假装醉酒、无家可归为借口,通过社交软件过娱乐场所为媒介,引诱好色男子发生关系,然后威胁报警强奸,敲诈钱财:幸亏公安机关明察秋毫,但如果不是这伙人持续作案,不知满足,引起警方注意,他们还将逍遥法外!归根结底,也是败给了欲望,和被诈骗的受害人又有什么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类的诈骗手段也在不断更新迭代,提档升级!案例这一伙人还算让受害人占了点便宜,更有甚者,让你什么便宜都占不到!所以说,出门别好色,平时不贪财,那么陷阱和骗术自然就会失去作用!其实“色”字,不光代表美色,也是人欲望的总称,在欲望的支配下,人往往智商会急速归零,按耐不住自己饥渴的大刀,错误地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一切,认为自己的魅力无法抵挡,殊不知,“色”字已经磨刀霍霍,等着你跳进火坑!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时光不会倒流,切不可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天上不会掉馅饼,提高警惕,克制欲望,方能成就一番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