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取消“门槛费”,军属减免更优惠!

君君君看是 2024-03-02 13:48:35

医保“门槛费”,规范提法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也常被称作“起付线”。

享受军队医疗机构减免优惠的军人配偶、父母及岳父母,在军队医院就医时,通常在医保报销后,且达到“起付线”标准,个人承担的部分享受减免优惠。

日前,君呼发布《全国142家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医院名录发布》文章,提到某位军嫂婆婆在南京某军队医院就诊时,没有“起付线”。

据介绍,其在医保结算后,个人承担的部分,直接享受了优惠减免,而早前在南京军队医院就医是需要达起付线后,再享减免优惠。

难道军队医疗政策又有变化了?

其实,不是军队医疗政策的变化,而是地方医保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即取消“起付线”。

以南京为例。两年前,南京医保报销,在职职工起付线标准是1200元,在军队医院看病时,在医保结算后,个人承担费用要达到1200元“起付线”后,才能享受军保100%减免优惠。

▲▲南京市门诊统筹待遇

而自2023年起,南京市新的医保政策出台,取消了职工医保原门诊统筹及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新门诊统筹政策不设置起付标准。

地方推出取消“起付线”政策,对于军属来说,在军队医院就医看病,减免更优惠了。

不过,医保取消“起付线”的好政策,并非全国统一的医保政策。据了解,目前仅部分省份或城市有落地这项政策。

比如广东、湖南、贵州、青海、陕西延安等地,在医保门诊统筹方面,有明确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等相关规定。

对于享受减免优惠的军人家属,如果就诊的军队医院所在地没有“起付线”,在结算医疗费用时,享受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就可以直接享受减免优惠。

军属在军队医院就医治疗,区分保障类别享受不同比例的减免优惠。

持社会保障卡的军人配偶,享受门诊减免=(医保统筹未报销金额+个人先行负担金额)减免100%;住院减免=医保统筹未报销金额*减免比例100%。

持社会保障卡的军人父母和岳父母,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门诊减免=(医保统筹未报销金额+个人先行负担金额)减免20%;住院减免=医保统筹未报销金额*减免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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