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见义勇为者”反被判刑!案情疑点重重,鉴定人成破局关键

晓霜娱娱 2025-02-21 06:28:14

[月亮]前有扶摔倒老人被讹,后有见义勇为者变罪犯,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

见义勇为后却被当成罪犯,王元(化名)心里很不是滋味,可当他收到司法局的回复函时,他又点燃了申诉的希望,或许还有机会摘除“罪犯”的称号。

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次他真的能申诉成功吗?

本文陈述所有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内

内蒙古版“昆山反杀案”

“昆山龙哥”,一个家喻户晓的“大人物”,他自己喝完酒没事找事,深更半夜对一个无辜路人拳打脚踢,甚至还想动刀子威胁人,结果一个不留意被对方夺走刀子,反杀了。

此事发生后在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有人认为路人正方防卫过火,应该被判刑,但也有人认为路人就是正当防卫,不应该被判刑,最后司法机关经过深入分析给出结论,路人的反杀行为是正当防卫,给予无罪释放。

虽然此事距今已经过了七八年,但它带来的影响还在持续发酵,而“昆山龙哥”也被大众戏称为推动我国正当防卫法进步十年的人,只是没想到时隔几年,他可能要“后继有人”了,正当防卫法或许会再一次被推着往前走。

今天要讲的这件事还要从5年前说起,那是2020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王元(化名)开车带着郝老师走到阿尔山市一小区门口之际,突然从旁边冲出来一个黑影直奔郝老师,可能当时两人都懵了,给了黑影可乘之机。

他趁着郝老师没有反应过来,拿着刀连着砍了郝老师四刀,而就在这时王元如梦初醒,终于反应过来了,在这危急关头,他不顾个人安危,冒着生命危险抢夺歹徒手中的菜刀,没了菜刀的歹徒这才停止反抗,危险暂时解除。

可没想到歹徒贼心不死,在郝老师去往医院的途中,又持砖行凶,大有不把郝老师弄死就不罢休的气势,好在王元一直对歹徒有戒心,在歹徒二次行凶之际及时赶到,直接把歹徒踹倒在地,危急时刻,郝老师也出手相助,顺势夺走歹徒手中的砖头。

可能是担心歹徒再次动手,郝老师夺走砖头以后就朝着歹徒抡去,危机终于解除,可歹徒却因重度颅脑损伤,抢救21天后不幸离世。

“英雄”爆改“罪犯”

此事发生后,相关人员立即介入调查,得知歹徒在行凶之前和受害人郝老师有过电话争执,没过多久就发生了这起持刀行凶事件,由此可见歹徒是有目的伤人的,但具体是什么原因可能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歹徒死了,责任怎么划分。

事发之后两人均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拘留,而歹徒和两人出入小区的先后顺序也成了破案的关键。

最开始当地检察机关认为受害人郝老师是“防卫过当”,不对他进行公诉,原来检察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郝某在受伤之后先一步离开小区,随后才是歹徒离开小区,这就意味着歹徒贼心不死追上去二次行凶的罪名成立。

这个结果是大众喜闻乐见,最能接受的结果,王元也因为见义勇为被不少人追捧,可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件事才过了一年,他就从见义勇为的“英雄”变成了故意行凶的“罪犯”。

时隔一年,当地检察院又拿出一份截然相反的起诉书,当年不是歹徒先追受害人的,而是受害人先追歹徒的,这也就意味着郝某极有可能是故意行凶杀人的,而这个新证据是当地一家名为“盖乐普(简称)”的公司提供的。

他们受警方委托,对涉事视频进行了声像鉴定,推翻了王元和郝某无罪的观点,而就在这时又蹦出一位目击证人,让王元和郝某的处境更加危险。

据目击证人魏某描述,事发当晚在他阳台抽烟,看到两名男子在争吵,其中有一名男子多次重复自己被对方砍了三刀,没一会又过来一辆车,司机质问持刀者凭什么打人,看来司机应该是认识被砍打人。

因为后面被砍人和司机一同把持刀者制服了,接着被砍人不知道用什么东西砸了持刀者好几下,直到一名女子出来制止,这场闹剧才算结束。

这些证据加起来让案件出现重大反转,王元一下子从“见义勇为”的人变成了“杀人犯”,这让他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尤其是他的家庭,以及郝某家庭的命运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外界也认为王元和郝某应是无罪的。

疑点重重,出现反转

当地法院根据盖乐普公司提供的声像报告和目击证人的描述,一审二审均以“故意伤害罪”对二人判刑,其中受害人郝某被判10年有期徒刑,而王元则是三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执行,这在当时引起了非常大的轰动。

外界认为王元是见义勇为不该判刑,而郝某是正当防卫也不该判刑,期望二人能继续上诉,证明自己是无罪的,没想到还真让他们找到了。

经过证实盖乐普公司提供的声像资料并没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鉴定,因为这家公司并没有司法鉴定的资质,因此不能作为给王元和郝某定罪的证据,双方律师将以此为证据向法院提出申诉,希望撤回一二审,还双方一个公正。

与此同时律师发现目击证人的证词也疑点重重,出现多个错误,内容真实性存疑,因为案发当晚是阴雨天气,能见度低,再加上案发现场没有路灯,周围都是黑漆漆的一片,目击证人是怎么看的如此清晰的。

而且有其他证人也都表示了案发当晚确实受天气影响,能见度非常低,而魏某的证词和王元的证词还存在出处,尤其是魏某称王元的车是灰色或白色,但实际上却是黑色。

还有就是魏某已经70多岁了,在能见度如此低的情况下,不太可能看的如此清晰,因此他的证词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而且碍于魏某是退休民警的身份,律师合理怀疑他有可能受到配合指令,要求造假。

除了这些之外,该案件中还有很多疑点,比如为何一二审都仅凭片面证据定罪,受害人明明有三次最佳救治机会,可却全都错过了,这些都将成为王元和郝某重新上诉的证据,那么问题来了,二人最终能不能无罪释放呢?大家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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