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5周年,小贝和维多利亚居然又穿回了这套惊骇娱乐圈的紫色礼服!
小贝这身稍显逼仄,贝嫂却更胜昨日,少了几分狂野,多了沉淀的优雅。
全网酸哭:25年过去,身材依旧扛打,老公帅到掉渣,不愧为人生赢家。
然而,完美如贝嫂,也有“羡慕妒忌”的人。
“我做梦都想成为她!”
贝嫂曾对《每日电讯报》的记者谈起一位神人。
“那夜,她邀请我去吃晚饭,她赤着双脚,大袖宽衫。”
“看到第一眼,我就想成为她。”
她的名字叫玫瑰,罗斯·尤亚克(Rose Uniacke)。
她是娱乐圈抢破头的室内设计师,是祖玛珑重金请她出山的极简风大神。
又或者用《金融时报》的尊称:the queen of serene——
静谧女王。
祖玛珑总部,她仅用简洁线条勾勒空间。
穹顶若天瞳,光屑沐晨风。
满室乳白,坠了几捧墨色的花,和祖玛珑的Logo暗合。
又让人想起那支经典的黑琥珀与姜百合:
乳香、茉莉、檀香木。
诺丁山别墅,罗斯唤其为:留白的梦游。
风吹轻纱帘,镜映无名画,泛黄的藤椅像是时间的木纹。
“我希望人们能感受到真正的白色之美。”
"清淡却不冷清,温暖而非单调。”
“像周末晨起,刚好晒到脚尖的光线。”
罗斯受邀重塑奥斯卡·王尔德住过的房间。
她选用大理石洗手台,旋开龙头,便波澜壮阔。
“我渴望浪漫,也渴望拥有最小单位的大海。”
罗斯也曾为某位老钱设计过房子。
人们妙评:一张照片,莫名想起了盖茨比那首《Young and Beautiful》。
当然,贝嫂3个多亿的豪宅也是请罗斯设计。
“我想传达出一种打磨后的奢华。”罗斯解释道。
炉火摇曳,水晶灿烂,复古墙纸衬着昏黄台灯,雪粉杜鹃盛开半亩春野。
正如设计师所言:
“我感兴趣的是氛围,创造一个让人感觉良好的空间,并问问自己身在其中有何感受,为什么会被吸引过来。”
闲云野鹤的惊艳,不争不抢的夺目。
或许,这就是罗斯让贝嫂羡慕不已的气质。
却不止于此。
罗斯有着小说女主般的身世。
妈妈是著名的古董商,在别的小孩讨要玩具时,她手边俱是古老珍宝。
“我抚摸斑驳的鎏金古籍,细望蒙尘的宝石首饰,闭上眼睛,屋子里充斥木头的香气。”
“像一首淡棕色的长诗。”
少女早慧又深邃,考入伦敦大学哲学系。
但正如黄永玉所讲:“别轻蔑少年时期感动过的东西。”
毕业后,罗斯成为了古董家具行的一位学徒。
“我学鎏金,学修复漆器,学着如何治愈一张老椅子的伤口。”
“每当我轻轻敲击木头的榫卯时,就像听到岁月的声响。”
她与古物为邻,直到45岁那年才开了自己的第一家店铺。
一鸣惊人。
不像年轻设计师偏爱炫目的设计,罗斯欢喜“用现代的方式展示可爱的旧物”。
所以,你可以在素净的房间里看到一盏微黄的老式灯笼。
所以,你会在静明的客厅中遇到到一块古朴的旧木。
多年的修复师生涯,让罗斯对“实用”心醉不已。
“再美的豪宅都是要拿来住的,坚固和耐用是首要。”
“在我看来,所谓奢华就是最小的麻烦满足最大的需求。”
某些时刻,我总感觉她像哲学家多于设计师。
然而,谁也想不到,罗斯最先爆火的,居然是她的穿搭。
“最好的设计师应将姓名隐入作品。”
但奈何,罗斯的老公是大卫·海曼。
没错,就是《哈利·波特》七部曲兼《神奇动物》的制作人,妥妥的才子+富豪。
可每次出场,都被罗斯抢尽风头。
“她像位随风而来的吟游诗人。”媒体曾这样描述道。
175cm+的个子,高挑的身段,五官恬淡又舒服,远看有点像“小KK”中年版。
罗斯或穿飘逸的长裙,配古董装饰画一般的印花。
袖子宽松,腰部微收,长度盖过脚面,一切都写尽三个字:刚刚好。
“我不爱过度装饰。”
这是罗斯的审美哲学。
一件纯白长裙,只取一缕流苏点缀,柔柔褶皱,微微闪烁,清冽得像月光流动。
一件淡灰礼服,朦胧如津台雾锁,轻柔似柳暗花暝。
不必唬人的天价首饰,两点耳环像夜色里坠了两粒星。
酒会独酌,罗斯则选了一件褶皱宽袍。
这个女人似乎有某种奇怪的魔力,妆容寡淡,岁月留痕,却不臃肿不拖沓。
连身后的黄灯都衬成了一轮月。
记者曾让罗斯用三个字去形容自己的风格。
她失笑:
Pretend it’s effortless.
假装毫不费力。
如何理解?
用渊博的学识和才能去支撑云淡风轻,用坚固的事业和财力去打造你的松弛优雅。
要知道,毫不费力的背后,不是摆烂,而是不缺。
罗斯写了一本新书,介绍自己的新居——
一座建于1860年,历经二战,空置多年的古宅。
经她巧手,脱胎换骨。
写的是房子,写的也是日子。
成为娱乐圈大红大紫的设计师后,罗斯没有选择购入豪宅,而是选择改造旧楼。
“修旧,是一种人生态度。”她说。
罗斯将这个房子的风格概括为:
修道院遇上威尼斯宫殿。
现代油画和再生木旧桌椅隔空对望。
草间弥生的杰作和古老的木桌相映成趣。
阳光涨潮,湿透案上的书。
夏蝉多嘴,吵醒了后院的花叶。
玻璃书房,完全就是居里梦中情房。
晴天晒书籍,阴天眠听雨。
落地大窗,罗斯特意用了黄色窗帘装饰。
“帷幕拉开,大自然成了最惊艳的舞台。”
但最令罗斯喜欢的,是这个小花园。
报道中,曾借用了一段赫尔曼·黑塞的诗:
“穿过村落,穿过微寐的窄巷,”
“夜风温温地、从容地飘落篱间,”
“幽暗的花园和年轻的梦里,”
“将吹进一个春天。”
然后,在诗声里,罗斯慢慢打开那扇和墙壁融为一体的窄门离去。
像走入了梦里。
闲时,她会牵着小狗在房里玩耍。
午后,她选择一个人,躲在一个角落,开始处理工作。
虽然和丈夫小孩一起住,但罗斯表示:
“我乐意品尝孤独。”
有记者曾刨根问底:你的生活方式是什么?
“光着脚。”
“我穿很少的颜色,过平淡的日子,我爱老去的物品,咀嚼孤独的味道。”
“我光着脚,走在房间里。”
那一刻,我终于了悟为什么罗斯会成为贝嫂梦寐以求的人。
在她身上,你能看到一种超脱的品味。
就像那晚她邀请贝嫂做客,穿着宽松白衬衫和裤子,赤着脚走出自己设计的房子里。
才能过人,丈夫有钱,衣品冠绝,生活安然。
淡然得像一片云。
像廖伟棠所写:如果你看到云,学习它变幻而不消弭。
试问谁不想成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