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打工魂,我们打工人也是有权益的!这不,在上海有这么一家公司,就因为老板随口一个“滚”字,最后赔了员工近 16 万!这事儿可太值得咱好好琢磨琢磨了,它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企业与员工之间那些不得不说的权益纠葛。
彭某在这家公司那可是兢兢业业,一路做到综合管理部经理。可谁能想到,一场工作安排会上的冲突,彻底改变了他的职场命运。就因为对工作安排有点意见,跟上司顶了几句嘴,再跟老板一汇报,好家伙,老板一句“滚”,让彭某直接懵圈。他就理解成自己被赶出公司了,所以接下来十几天都没上班,在家干等着消息。
公司呢,却不这么认为,说彭某是擅自离岗、旷工多日,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就给他来了个自动离职处理。这可就引发了一场激烈的“大战”。彭某申请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一路折腾下来,最终法院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赔15.98万元。
咱先说说这老板的“滚”字。在气头上的时候,可能很多人都容易脱口而出一些不太中听的话。但老板可不一样啊,你这一句话,在员工眼里那可能就是“圣旨”。你说让滚,员工能不走吗?这就好比你拿着个大喇叭在员工的职场道路上喊了一声“此路不通”,人家肯定不敢贸然前行啊。
企业管理者得明白,自己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有着沉甸甸的分量,不能像个炮仗似的一点就炸,随便就把员工给打发了。
再看看公司这“旷工多日自动离职”的处理。你说彭某是旷工,人家彭某还觉得自己是被你老板给赶走的呢。这就说明公司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缺乏足够的沟通和调查。就这么单方面下结论,把员工给“扫地出门”,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嘛。
打工人也是人,不是你公司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的棋子。咱们有法律法规在背后撑腰,可不是能随便被拿捏的软柿子。
这件事是告诉企业主,别以为自己是老板,就可以在公司里为所欲为。员工的权益那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要是随意践踏,就得付出惨痛的代价。就像这家公司,本以为一个“滚”字就能解决问题,最后却赔了个大出血。这 16 万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都能给员工发不少工资,或者给公司搞点小福利改善改善办公环境了。
熙熙寄语
所以啊,各位企业老板们,可长点心吧!对待员工要多一些尊重和理解,管理要讲方法、讲规矩。而咱们广大的打工人呢,也得知道自己的权益所在。要是遇到类似的不公平对待,不要害怕,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毕竟,咱们在职场上拼搏,靠的是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可不是靠老板的脸色过日子。
希望这件事能成为一个典型案例,让企业和员工都能从中吸取教训。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哦!
有屁的权益,年底赶货拼命加班,累了只能请假休息,还有的管理为难不肯批只能旷工,扣的工资可是好几天白干,这些老板根本不管工人的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