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的一天,37岁的苏享茂终于不堪忍受前妻翟欣欣对自己的欺辱和索赔,凌晨5点,从15楼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此时,距苏享茂和翟欣欣两人领证结婚才仅仅过去了41天。
苏享茂30多岁的年纪就拥有几千万的身家,而妻子翟欣欣也是家世优越。
按理来说这样结合的家庭,应该是能够过得幸福的,因为不会因为没钱而发愁了,那苏享茂为何会走到轻生的地步呢?
苏享茂出生于福建的一个农村家庭,家庭条件很普通。然而,苏享茂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硬是考上了北京邮电大学,后来更是取得了硕士学位。
毕业后,当时正值互联网迅速发展的阶段,苏享茂在有了一点存款之后约着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就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很快,在几人的努力下,公司的业绩是蹭蹭往上涨,后来更是随着开发出软件WePhone,吸引了大量的用户。
而苏享茂的身家也是水涨船高,30多岁的年纪就达到了几千万的身价。
这时,一直忙于事业的苏享茂也开始意识到是成家的时候了。
然而,这些年都忙着发展事业,根本连谈恋爱的时间也没有,这一时半会上哪儿去找女朋友呢?
于是,苏享茂就报名参加了比较火热的相亲节目《世纪佳缘》,想通过平台的力量帮助自己找到一个满意的对象。
不久之后,相亲平台就给苏享茂介绍了一个满意的对象翟欣欣,不仅身材好长相漂亮,而且学历也是高,同样是硕士。
可以说,翟欣欣完全是长在了苏享茂的审美点上面,见面后,苏享茂是对翟欣欣非常的满意,甚至在两个星期时间内,就在翟欣欣身上花费了近500万,后来又在海南买下一套豪宅,把翟欣欣的名字也加了上去。
在苏享茂挥金如土的攻势下,两人也很快确定了关系,把结婚也提上了日程。0尽管翟欣欣长得漂亮,但是也不至于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为她花费这么多的钱,很多人都觉得苏享茂这样的做法很是欠妥。
然而,眼看婚期越来越近,满脸喜悦的苏享茂却发现翟欣欣好像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在询问下翟欣欣才支支吾吾的说自己曾经有过一段婚姻。
而正方苏享茂想要继续问下去的时候,翟欣欣却称这是自己的隐私。如果苏享茂想要了解清楚,就要给她支付88万的隐私费。
听到这样的回答以后,苏享茂有开始有所察觉,翟欣欣难道是为了钱才跟自己结婚的。
但是现在的苏享茂已经是骑虎难下的状态,他已经在翟欣欣身上花了几百万,加上海南的那套豪宅,全部算下来差不多有1300多万。
此时的苏享茂只能是硬着头皮给翟欣欣转了88万所谓的隐私费,而在苏享茂了解了翟欣欣这一段婚姻之后,发现很多地方都不对劲,结婚证上的日期跟翟欣欣说的都不一样。
谁料,翟欣欣非但没有解释,还反过来说苏享茂无理取闹,随即就是对苏享茂一顿拳打脚踢,把苏享茂打得鼻青脸肿。
还扬言说不相信她,那完全可以不结婚,反正她也不愁嫁,想娶她的人大把的。
而此时深陷感情漩涡的苏享茂已经是不能自拔,随后更是卑躬屈膝的找翟欣欣道歉。
而翟欣欣也刚好利用这次机会,索性狮子大开口的让苏享茂每天给她转5万块钱,直到她气消为止。
而苏享茂也以130多瓦的代价终于换来了翟欣欣的原谅,两人随即也领了结婚证。
而此时的苏享茂还意识达不到,接下来将彻底把他送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结婚后的翟欣欣再也不需要隐藏自己的本来面目,开始对苏享茂疯狂敛财,甚至要苏享茂上交自己的所有银行卡还有支付账号。
另外,翟欣欣还想办法渗透进苏享茂公司的系统,找到公司漏洞,成为她以后威胁苏享茂的一种工具。
而饱受摧残的苏享茂,在婚后没有感觉到翟欣欣一点的爱,而是无休止的索取,不仅把他的口袋掏空,就连精神也变得萎靡不振。
然而,此时的翟欣欣并不打算收手,势必要榨干苏享茂仅存的剩余价值。
在两人结婚领证41天后,终于不堪忍受的苏享茂和翟欣欣签订了离婚协议,而却被翟欣欣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
此时的苏享茂大部分钱财已经被翟欣欣掏空,无奈之下只得变卖公司的财产和股票,凑了660万给翟欣欣。
而拿到660万翟欣欣依然是不依不饶,每天不断地打骚扰电话,还联系苏享茂的家人催要剩下的340万。
更是拿出她发现苏享茂公司存在漏水的证据来威胁苏享茂,甚至搬出了她家有人在警察局的关系网。
走投无路的苏享茂终于把翟欣欣的所作所为写成长文记录下来,最终在15楼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苏享茂离世后,他的家人也开始通过法律途径来控告翟欣欣的所作所为。
2023年,该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进行一审审理。
法院判定,翟欣欣为了获取大量钱财,蓄意和苏享茂结婚,而苏享茂的轻生跟婚后翟欣欣的威胁和索取有直接关系。
判决翟欣欣返还在跟苏享茂恋爱和结婚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豪宅、奢侈品等。
而一审因为证据不足以证明翟欣欣在婚姻期间有敲诈勒索的嫌疑,因此没有给她定刑。
而后续苏享茂的哥哥通过搜集证据,在二审中翟欣欣已经认罪,并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婚姻本来是为了组建一新的家庭,让人能够更好的享受生活。
然而,却有不少人把婚姻当成是一种敛财的交易行为,甚至为了得到更多的财富,不惜采用欺诈、勒索的犯罪方式,最终也将是自食恶果。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