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多类”在商标注册中是什么?优势又是什么?

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 2024-12-16 17:12:44

大多数时候,我们申请商标是按照“一标一类”来申请的,即一个类别提交一件商标申请。但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知识产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修改意味着我国的商标申请制度与国际接轨,对于简化申请人的申请程序,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具有积极意义。

“一标多类”的优势

1、注册申请文件少,降低申请时信息被填写的错误率

2、更好保证审理速度相同、标准一致

当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不同类别上同时提交注册申请时,由于审查时的主客观原因,很难有相同的审理速度,而且商标申请实质审查阶段很大程度会被分配给不同审查员审理,而不同审查员的主观审查标准亦存在差异。因此,一标一类申请的审查结果,很难有一致的审查标准。

然而,上述不利情况,申请人却可以通过提交一标多类商标注册申请来避免。一标多类的商标申请会由同一审查员进行审查,以此避免上述因审查员主观审查标准存在差异而产生不同审查结果的情形,提高审查质量,并且保证审查进度的一致。

3、便于商标后期管理

一标多类商标只有一个申请/注册号,方便申请人对商标及商标注册证的查询、保存及管理。

如果申请人对一标多类商标提交变更、续展、转让等申请时,一标多类商标仍然在申请文件准备方面占有更加简洁方便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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