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9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接群众举报一起粪污排放至荷叶沟中,对水源造成污染的事件。接报后,大宁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提前介入,与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联合执法开展调查工作,并迅速查明了案件事实,于8月31日对当支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污案进行了受理。
9月1日、9月7日大宁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直接责任人安某某、当支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厂长张某某分别采取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随后,大宁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对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在我县的其余两处养殖场排污工作展开调查,积极联合环保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持续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
来源:大宁公安
临汾还有养大象??
全市严查 ,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