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素有“天下之腰脊、中原之噤喉”之称誉。然而,就在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南东坊镇武学村,这片看似平常的土地上,家,这个本应是温馨港湾的地方,却意想不到地成为了暴力冲突的“战场”。近日,李静女士向我们爆料了一起发生在自己家中的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件,这起事件还牵扯到了警方执法的合理性问题。
据李静女士叙述,2024年9月27日这一天,丈夫王俊海先生其前妻的儿子王某某向王俊海先生打电话讨要王俊海与李静夫妻二人房屋的钥匙。但当时王俊海先生已与前妻离婚数十年,王某某随前妻迁走。如今,王某某已28岁成年结婚了,育有一儿一女,王俊海先生已无抚养义务,且这所房屋也是在与李静女士结婚后建的,属于王俊海先生与李静女士的共同财产,因而,王俊海先生夫妇拒绝了这个无理要求。然而,王某某并未就此罢休,先是跑到王俊海先生店里威胁交出钥匙,但并未得到王俊海先生夫妇同意。
随后,王某某竟偕同其妻子以寻找物品为由,拿着斧子和角磨机,使用角磨机切割锁具,破坏监控设备,并砸毁门窗,强行闯入房中,行径之恶劣令人瞠目。房主王俊海先生夫妇通过监控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报警,并在民警尚未到达时赶回家中。到家后,王俊海先生发现王某某身上已有血迹,并要求前妻的儿子王某某和儿媳离开,但遭到拒绝,冲突随即爆发。王某某的妻子不仅抢夺李静女士的手机,还对其大打出手,行为极其恶劣。冲突发生后,王俊海先生的前妻还带领多人围堵院门,阻止王俊海先生夫妇外出,并扣留了车辆。最终,夫妇二人在警车护送下才得以脱身。
事发时,李静女士已经报警,然而警方的处理结果却让她深感疑惑和不满。警方竟以父子关系为由,草率判定王某某不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以《治安管理法》对王某某撬锁非法侵入住宅、殴打他人的行为判处拘留十六天,罚款500元。这一判定究竟是依据何种逻辑?难道父子关系竟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免罪金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王某某在王俊海先生夫妇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手段破坏门锁、窗户等强行进入,其行为已严重侵犯他人住宅安宁权,铁证如山,完完全全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为何警方办案如此敷衍?李静女士在事后也拨打了12345反映问题,三次回复中有两次未公开涉事人员姓名,反而似乎在保护施暴者,这是否表明办案过程中存在怠慢和敷衍的态度?
更令人震惊的是,王俊海先生到家时,王某某身上已有血迹,警方未详细调查,便一口咬定是王俊海先生所为,仅凭王某某轻伤二级的验伤结果,就将王俊海先生强行带走拘留。李静女士对此表示无法理解,她哭诉道:“我们有确凿无疑的视频证据,清楚记录了他们的暴行,我们是彻头彻尾的受害者,可为什么警察就是不调查清楚呢?为什么仅凭父子关系就公然偏袒施暴者?为什么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把我丈夫关进了派出所?”
这起事件在当地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法律专家也指出,在处理此类涉及家庭关系的案件时,警方应当秉持客观、公正、严谨的态度,充分收集证据,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准确的定性和处理。然而,在此案中,警方却因当事人之间的血缘关系而模糊了法律的界限,这难道不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吗?难道执法者的公正天平可以如此肆意地倾斜吗?
目前,李静女士一家仍处于困境之中,他们迫切渴望警方能够重新彻查此案,还他们一个迟来的公道,让法律的尊严在这起事件中得以真正彰显。否则,民众对执法公正的信心将荡然无存,执法者又将如何面对公众的质疑与唾弃?我们拭目以待,期待真相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能够早日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