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娱最大塌房有了新进展!吴亦凡案件一审宣判,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虽然不确定是否会继续上诉,从目前的结果至少给了民众一个交代。当时的吴亦凡作为内娱顶流有千万粉丝,风光无比,资本力量雄厚,最初都美竹曝光吴亦凡时,遭到各路反对的声音。不少粉丝对都美竹进行“荡妇羞辱”,对受害者进行严重污名化。在舆论的支持下,吴亦凡和他团队更是义正词严表示,吴亦凡没有实施指控的行为。就当人们以为舆论风波就要过去的时,吴亦凡被抓的消息传出,这是对受害女性最好的回应。此外,虽然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但在定罪量刑上不会受到区别对待。根据我国刑法法第六条关于属地管辖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意味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刑事责任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其他人通通都要适用中国的法律。在定罪量刑上看,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聚众,是指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淫乱行为除了指自然性交以外,还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交、鸡奸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虽然此前大家猜测吴亦凡的刑期会在17年左右,现在判的刑期显然比预测的低多了,但据听说,吴亦凡当庭提出上诉。对于当事人来说,判几年他都觉得冤,更何况被告人上诉不加刑原则也确定了不会比原来判的更高。有人问刑期在哪里执行,会不会提前释放?刑期是在我国境内执行,提前释放的可能性是有的,比如立功、减刑等,都会提前释放。到时还不满50岁,重出江湖,成为小生一哥也是有可能的事儿。
在资本和流量面前,吴亦凡迷失自我,践踏法律的底线,最终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