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肖峰律师:警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索财,向“远洋捕捞”式执法说不!

李肖峰律师 2024-11-21 11:09:03

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趋利性执法司法的典型案例:杨某某、占某某滥用职权案引发热议,2人的行为先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杨某某、占某某立案侦查,随后的调查中发现2人具有司法工作人员身份,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更具有滥用职权罪的特点。

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对于“远洋捕捞”式执法现象,大家早以深恶痛绝,我本人今年还接待了2起被“远洋捕捞”的“犯罪嫌疑人”,均以“没收违法所得”后取保候审。在我看来:

“远洋捕捞”式执法现象是一种极其负面且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它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这种行为往往以执法为名,行非法利益之实,不仅会让企业家承受巨大压力,还会破坏地方的营商环境,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远洋捕捞”式执法与私带警用装备跨省向企业家索取财物的行为有着相似的本质。两者都利用了执法的名义来谋取私利,严重背离了执法的初衷和宗旨。这种趋利性的执法行为,不仅会让公众对执法机关产生怀疑和不信任,还会对整个社会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

为了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也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防止他们利用职权进行违法操作。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远洋捕捞”式执法现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和制止。我们应该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等多方面的措施,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向“远洋捕捞”式执法说不!关注我,我是李肖峰律师,立志做一枚只说真话的靠谱律师,你可以在主流平台检索【李肖峰律师】找到我,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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