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走失女硕士一个公道

感性社会观察 2024-12-10 20:38:44

现在“”收留人”出来回应了大家的疑问,称没有拘禁她,还称她不发病时是比较正常的,他说的正常就就是不犯病。那么所谓的收留人需要回答大众几个问题,

第一为何当时没有报警?你明知道她精神有问题还是一个女性,我不管你从集市上还是大街上把她给带回家,为何不第一时间拨打110?让警察介入帮她寻找家人呢?他口口声声说的看她穿的破破烂烂就把它领回家里,你也知道她不是流浪猫也不是流浪狗,她是一个人。而且她走失的时间是2011年,也不是100年前。

第二,当时为何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时候就和她同房。要知道精神病人可以结婚,但必须得在监护人和医院开出证明的情况之下才可以结婚,在没有监护人没有医生证明的情况之下,这种行为无异于性侵。不管你的理由有多么充分你,毕竟和她发生了关系,并且生下一男一女。

第三,当地的有关部门村委会居委会以及派出所到底从头到尾知不知道这件事?一个大活人被人藏在家里,而且是精神不正常的人,村委会知不知道?在疫情期间多次做核酸有没有核实过她的身份信息,她虽然没有户口本身份证他她生下来的两个孩子是怎么上户口的?是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到派出所上了,还是这里面有其他的原因,这个都需要给公众一个回应给该女子家属一个回应。

第四,所谓的收留人到底这么多年13年之间有没有帮她找过家人?有没有找过直接证明他到底动机到底纯不纯。你在家里小区楼下看到个流浪猫,你还得在群里边问问这是不是别人家走失了,也不会敢把它直接带回家吧。这虽然不是拐卖妇女,但是肯定涉嫌囚禁以及性侵妇女。

如果对精神病,女性都可以把他们带回家里满足自己的欲望,那么置法律何在?那么置道德何在?有人说他毕竟保护了就跟女的这么多年给他吃给他穿,那么我反问你一句,你从街上面拐带一个儿童回家对他非常好,把他养到大,那你到底是对他好还是不好呢,从法律上来说?说你对他好吧,你把他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十几年,说你对他不好吧,你还把他养大了。

犯罪就是犯罪,哪里来的狡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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