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趁工厂午休强奸女同事,女方不配合导致猝死,法院:判刑

岩军军 2023-07-18 10:44:46

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需要反抗,那么当我们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应该进行反抗。法律也规定了当女性在遭受到强行侵犯的时候,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李某因为家里的宠爱,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格。在学校读书的过程中,他的这个性格导致了很多事情的发生,同学都不喜欢这个不遵守学校规矩的人,老师们发现自己也不能纠正李某的性格。反而经常收到关于李某做错事情的消息,自己在教育李某的过程中也会经常被李某气到,于是渐渐的放弃了对李某的约束。但是李某却觉得没有人管束自己是一件好事,行为越发嚣张。最后因为严重触犯了学校的规定,被学校强制开除了学籍。至此,李某就走上了社会开始工作养活自己。因为李某的学历有限,很多工作都做不了。无奈之下,李某只能去到工厂打工。

但是每到一个地方,李某就会因为自己的性格原因和别人相处不来。最后双方还会发展到互相殴打的程度,如果一家工厂是这样,那么多家工厂都是这样的情况就要从李某的身上找原因了。李某每次工作都干不长久,就是因为打架被工厂开除。这么多年下来。他已经陆陆续续的换过很多人工作地点了。在工作的时候,李某有时候也会发现自己的胸口有些不舒服,但是他也没有放在心上。但是这样的情况却被李某的父母注意到了,一向对自己孩子的事情很是上心的父母急忙带着李某去了医院。在经过一系列的检查之后,医生告诉他们,李某得了心脏病,需要花费很大一笔钱。但是这笔钱,李某的家庭一时拿不出来,他们只能让医生开了药,等有了钱再做手术。李某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决定就在工厂好好工作攒钱做手术。但是他的性格还是没有收敛。

在李某工作的期间,他发现了一位新来的女孩张某长的很是漂亮,李某一见就动了心。但是他发现张某却只是专注于工作,对一些人的示好没有任何反应,这激发了李某的挑战欲。张某因为一些原因,只想好好的工作赚钱,自己养活自己,对于谈恋爱的事情,目前她还没有想法。于是对于那些收到的示好,张某没有任何反应,这些人看到张某没有反应也就放弃了。但是李某却不肯放弃得到张某的心思。一开始,李某也是经常找借口出现在张某的身边,但是张某却没有看李某一眼,将自己的身心都沉浸在工作之中。为了引起张某的注意,李某频频打扰张某的工作。这让原本就不喜欢李某的张某感到更加厌烦,于是张某态度强硬的再次拒绝了李某,并且让他不要在打扰自己的工作。这让李某感到很是挫败,但是想到张某漂亮的面孔,他很快就振作了起来。

李某吸取上次的教训,不再打扰张某的工作,但是又采用了别的方式追求张某。在张某再次明确的拒绝之后,李某瞬间恼怒起来,他认为是张某看不上自己才会一再的拒绝。对此李某心怀怨恨。他决定要给张某一个教训,让张某知道自己的厉害。最后,李某决定要强行侵犯张某,两个人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张某就会只属于自己一个人,也就达成了自己的目的。但是张某平时也不怎么出门,李某一时没法办法下手,这让李某很是苦恼。但是他也没有放弃自己要得到张某的想法,只能不断的寻找机会,达成自己的不良目的。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李某发现张某在别人都去吃饭的时候,自己还在努力的工作,眼看四周无人,而且之后是午休的时间,也不会有人来打扰自己,李某顿时决定现在是最好的机会。于是将张某强行拉到背人的地方,对她上下其手。这让张某感到很是恐惧,于是她不断的用手推拒这李某的行为,警告李某不要乱来。但是李某不仅没有停止自己的动作,反而更加放肆。

李某将张某推倒之后,就开始拉扯张某的衣服,不断的亲吻张某的身体。害怕李某真的会对自己做出不好的事情,张某不断的用手脚踢打李某。张某在挣扎期间,打到了李某的心脏部位。瞬间李某就感受到了一阵疼痛,使得李某不得不放开对张某的束缚,倒在地上。察觉到李某放松了对自己的束缚,张某急忙推开李某的身体,拼命的挣扎。在逃脱之后,迅速跑了出去。等到午休结束,来工作的同事看到李某这个样子急忙拨打了急救电话将李某送到了医院,但是因为时间太长,李某没有抢救成功。李某的父母得知孩子死亡之后,要求追究张某的责任。在法院审理的时候,李某的家人愤怒的指责张某的行为,就是因为张某没有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才会导致李某死亡,张某应该为此付出代价,但是张某事先并不知道李某的身体问题。

并且在当时那种情况之中,张某怎么可能保持理智去观察李某的情况。如果李某是为了更好的控制张某假装晕倒的呢。如果张某过去查看李某的情况,她之后会发生什么的事情谁又能说的准。但是一审的法院认为是张某的正当防卫行为导致了李某的死亡,因此判决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听到这个消息,张某感到强烈的不公平。于是决定上诉,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在等待二审的过程中,张某不断地祈祷自己可以获得公平公正的判决,为自己找回一个公道。就在张某的不断祈祷中,二审开始了。在经过一系列的举证和辩论之后,法官仔细的审查该案件的全部情况。在经过商议之后,二审法院做出了出乎张某意外的判决结果,张某无罪,即刻释放。这让张某感到很意外,但是又在自己的意料之中。在遭到侵犯时,首先要保护的就是自己的身体健康。

在一个女性遭到强奸的时候,张某的这种反应是正常的。不能要求张某按照平时的行为习惯和处事方式去处理事情,这才是最符合人之常情的。张某长时间的等待之后,也引来了属于自己的光明。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而且还是强奸罪中应该从重处罚的情节。因为当时两人所处的位置为工作场合,符合法律规定中的公众场合,在这种场合强奸妇女的,法律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或者杀人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果采取防卫行为导致了正在进行侵害的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防卫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在强奸犯罪的过程中,强行和女性发生性关系就是危及人身安全的表现形式,并不要求危害到女性的生命安全。在强奸案件中涉及的正当防卫,要对不法侵害的持续状态进行认定。应该体现有利于防卫人的原则。因为防卫人在面对当时的情况之中难免会有紧张心理,在这种状态中,防卫人的心理和行为都不能与平时相提并论,对于这个情况也要进行充分的考虑。我国将强奸罪也安排为危及人身的暴力犯罪,可以实行特殊防卫,在这个过程中,造成侵犯人死亡的,防卫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从这一方面来看,体现出法律对妇女权力的尊重和保障。李某在当时确实对张某做出了不法侵害,这样的行为肯定会给张某的内心留下阴影,对张某的心理健康造成了影响。因此,对于张某的之后的心理疏导也应该进行安排。在我国法律日渐完善的今天,还有很多人做出强奸妇女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仅仅违背了法律的规定,也体现了犯罪行为人对女性的不尊重。这些都是很多人应该改正的思想。女性也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国家也保障了女性的权益,他们也是不可缺少的另一半。女性也不必男性差,值得男性平等的对待,也值得尊重。只有互相尊重才会让这个社会更加的和谐。性侵犯对女性留下的创伤很有可能会伴随受害人一辈子,这不仅是身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也是社会的道德和法律不允许的,社会的和谐稳定,不仅仅需要法律的守护,也需要道德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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